一、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在合肥市连续缴纳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2、申请人所购买的房子必须和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市城建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有按揭贷款方面的协议,也就是说所购买的商业住房必须和银行有公积金贷款合作关系。3、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不得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不得低于房价的60%,并且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利率是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4、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果正常缴纳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为35万元。如果申请人只是单方按照规定缴纳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5、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最新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
首先需要你公积金连续缴纳满一定的时间,有些地区是六个月,有些是一年,然后就是你购买的楼盘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
三、合肥2021年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实行与职工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贷款额度在不高于我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按实际贷款额度。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连续缴存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当前“还贷能力系数”为0.5。
二、明确对婚姻状况变化后家庭贷款次数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分别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三、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合肥公积金贷款2021政策?
目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满足的条件:
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管理中心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
1、申贷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2、申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3、申贷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申贷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4、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5、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商转公”时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时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什么情况下申请公积金会拒贷?
公积金贷款时,不满足要求也是会被拒贷的,比如房屋未达标,贷款一次未还清或已使用过两次,申请人年龄过大等。
合肥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额度与这些有关!
不少打算买房的人,都非常关心公积金贷款额度,毕竟现在房价比较高,一套房动辄几十、几百万,如果公积金可贷额度太低,有可能会被拒贷。其实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很多因素有关,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合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相关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具体贷款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实际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确定。
另外,合肥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以下限额标准:
1、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简单的来说,假设房子总价100万,首付30万,那么所贷额度不能超过70万元;
2、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同城市最高限额相差巨大,建议大家直接去公积金中心咨询;
最高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金公积缴存情况,结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3、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上述计算公式中,如借款人未婚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月工资收入只限借款人单方,所以大家要保持公积金缴纳的连续性。
4、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合肥一万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合肥一万公积金能贷10万。一般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是账户余额10,不满1万按1万计算,也就是说最高能贷款10万,还要看你的缴费基数,所以最高是能贷10万,也可能没有10万。
合肥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5万。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同样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有那些规定?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
综上所述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5万。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合肥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5万,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55万。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以上两种方法都可以计算出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当然个人贷款与夫妻共同贷款可贷款的额度是不一样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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