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的经济

甘南藏族自治州的经济

lysxtv 2025-04-26 热点资讯 59 次浏览 0个评论

2013年甘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8.8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34亿元,增长5.6%,对经济的贡献率为11.9%,拉动GDP增长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28.55亿元,增长12.9%,对经济的贡献率为32.6%,拉动GDP增长3.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56.01亿元,增长10.4%,对经济的贡献率为55.5%,拉动GDP增长5.5个百分点。

甘南藏族自治州的经济

2013年甘南人均生产总值15658元,比上年增长9.3%。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2年的22.2∶26.9∶50.9,调整为22.3∶26.2:51.5,第一产业比重上调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降低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调0.6个百分点。 2013年甘南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4.34亿元,比上年增长5.6%。2013年甘南完成农作物种植面积106.48万亩,比上年增加1.42万亩,增长1.4%。粮食作物53.24万亩,减少0.67万亩,下降1.2%。经济作物39.08万亩,增加4.98万亩,增长14.6%,其中,油料18.01万亩,增加0.17万亩,增长1.0%;中药材19.31万亩,增加4.59万亩,增长31.2%;蔬菜1.52万亩,增加0.26万亩,增长20.6%。青饲料14.16万亩,减少2.89万亩,下降17.0%。粮、经、饲比重由上年的51.3:32.5:16.2调整为50.0:36.7:13.3,粮食作物比重降低1.3个百分点,经济作物比重上调4.2个百分点,青饲料比重降低2.9个百分点2013年甘南粮食总产量8.81万吨,增长1.9%;油料总产量2万吨,增长5.3%;药材产量3.51万吨,增长24.6%;蔬菜产量1.94万吨,增长21.2 %。

2013年各类牲畜总增数129.44万头、只,增加2.91万头、只,总增率33.7%,提高1.4个百分点;出栏各类牲畜164.20万头、只,增加4.50万头、只,出栏率42.8%,提高1.9个百分点;商品畜141.20万头、只,增加4.84万头、只,商品率36.8%,提高2个百分点。年末各类牲畜存栏380.96万头、只,比上年减少2.85万头、只。其中:大牲畜存栏132.21万头,增加0.92万头;绵山羊存栏225.09万只,减少4.56万只;猪存栏23.66万头,增加0.79万头。2013年甘南肉类总产量6.54万吨,比上年增加0.24万吨,增长3.8%,其中:牛肉3.24万吨,增加0.09万吨,增长4.8%;羊肉1.90万吨,增加0.09万吨,增长5.0%;猪肉1.35万吨,增加0.06万吨,增长4.7%。牛奶产量8.71万吨,增加0.09万吨,增长1.0%;绵羊毛产量0.22万吨,减少44吨,下降2.0%。

2013年甘南造林面积8.16万亩,比上年增加1.57万亩,增长23.8%。封山育林面积192.17万亩,增加6.44万亩,增长3.5 %。当年零星(四旁)植树208.18万株,增加20.09万株,增长10.7%。实有育苗面积3.06万亩,增加2.01万亩,增长91.4%,其中:2013年新育面积1.94万亩,增加1.15万亩,增长2.5倍。2013年末甘南农业机械总动力37.86万千瓦。拖拉机5256台。农用化肥施用实物量8364吨,增长2.2%。甘南耕地灌溉面积6.35万亩,林地灌溉面积0.08万亩,园地灌溉面积0.02万亩,牧草地灌溉面积4.91万亩。 2013年甘南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2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2.95亿元,增长10.2%。规模以下工业完成增加值12.84亿元,增长14.5%。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经济类型看,国有经济完成增加值1.59亿元,增长8.4%;股份制经济完成增加值11.05亿元,增长10.4%;私营经济完成增加值0.31亿元,下降5.1%。2013年轻工业完成增加值1.27亿元,增长10.0%,重工业完成增加值11.68亿元,增长10.3%,轻重工业比为9.8:90.2。

2013年甘南生产鲜冻畜肉7752吨,比上年增长93.1%;发电量28.83亿千瓦时,增长19.7%;水泥145.03万吨,增长18.7%;黄金4695千克,增长5.3%;乳制品6427吨,下降17.4%。

甘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98亿元,下降1.9%;利润总额4.07亿元,下降41.7%;税金总额1.58亿元,增长14.5%。亏损企业7户,增加1户,增长16.7%,亏损企业亏损额0.45亿元,增长68.8%。 2013年甘南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60.10万人,参保率86.6%。其中:城镇五项保险参保人数24.09万人,参保率92.3%。城镇五项保险参保人数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5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1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8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0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91万人。

2013年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3.44亿元,增长6.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4亿元,增长6.1%。甘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01万人,参保率98.4%。2013年征缴个人养老保险费0.32亿元,为7.45万名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0.63亿元。甘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33万人,增长1.2%,参合率98.8%。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总额1.78亿元,增长18.7%,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新农合基金支出1.76亿元,增长22.2%,参合农牧民收益85.53万人次,下降6.6%。

甘南共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156家,130家已完成刷卡机具的布放,完成率为83%。各县市与省级新农合平台对接“一卡通”已启用。甘南城市低保对象38436人,发放低保资金1161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68041人,发放低保资金21494万元。农牧村五保供养对象4378人,发放供养资金990万元。城市医疗救助24864人,发放救助资金52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39724人,发放救助资金2324万元。临时救助4655人,发放救助资金146万元。

齐齐哈尔医保备案如何办理

慢性病每个月补贴1000元;慢性疾病补助对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都可以享受慢性病补助。

一、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2、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3、二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

4、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没人每年起付限额增加200元。

二、慢性病补助报销比例

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三、慢性疾病补助对象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都可以享受慢性病补助。

四、慢性病补助办理流程

消费者可写到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门诊病历、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前往当地经办机构办理。

五、慢性病补助办理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原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拷盘时领取,此表需单位经办人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仅上报第一联;

4、将拷取的度门诊慢性病补助人员名单,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表格一份,纸质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甘南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及慢性

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患有特殊及慢性疾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门诊医疗行为,合理使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管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86号)规定,结合甘南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参加甘南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因特殊及慢性疾病需门诊治疗的,可按规定申请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第三条 纳入长期门诊管理的特殊及慢性疾病病种。

(一)统一纳入的病种(18种):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2.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3.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阶段;

4.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5.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

6.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

7.糖尿病伴并发症;

8.原发性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

9.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型、丙型肝炎的干扰素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

10.类风湿性关节炎;

11.支气管哮喘;

12.脑梗塞、脑出血恢复期;

13.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4.血友病;

15.强直性脊柱炎;

16.精神分裂症;

17.癫痫;

18.苯丙酮尿症(18岁以下)。

(二)选择性纳入的病种(11种):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

3.冠心病二级预防治疗;

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5.股骨头坏死;

6.椎间盘突出;

7.老年痴呆症;

8.抑郁症;

9.甲状腺功能亢进;

10.重症帕金森氏病;

11.脑瘫。

Q48

哪些人在异地就医可以持卡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登记备案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对象包括: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医保),已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居住生活并取得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的人员。(2)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即“两城一家”大学生)。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加我市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具备我市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人员。Q49异地就医信息备案有期限要求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备案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后无变化情况下长期有效。Q50异地备案是否可以通过手机办理?

可以。省外异地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省内异地备案可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龙江医保”或“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办理,或者“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办理。办理流程:(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名认证并登录-在线办理-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参保地选择“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选择就医地-选择参保险种-选择备案类型-阅读快速备案告知书后,勾选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我已阅读,开始备案-选择“申请备案开始日期”(最多可提前 5天)-填写联系人信息-材料上传(就医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反面;盖有公安机关公章的就医地居住证明;已迁入就医地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齐市用人单位开具的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的证明)-提交备案-确定-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后预计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或手机浏览器中打开“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网页并登陆-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级部门选择“市医保”-在市医保局事项列表中选择备案类型(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点击在线办理-点击阅读须知下一步-“您已知晓办理该事项的审批条件,以及所需准备的材料”点击确定-填写基本信息-收取材料点击选择附件(就医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反面;盖有公安机关公章的就医地居住证明;已迁入就医地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齐市用人单位开具的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的证明)-提交-“承诺:本人承诺已经具备以上申办条件、材料,且申办条件、材料绝对真实!”点击确定-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后预计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龙江医保”-点击左下角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点击“异地备案”-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点击“确认信息”-选择备案类型-选择就医地-选择备案开始日期(最多可提前5天)-材料上传(就医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反面;盖有公安机关公章的就医地居住证明;已迁入就医地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齐市用人单位开具的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的证明)-提交申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后预计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步骤同3“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5)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电脑浏览器中打开#/Index选择个人网厅登陆-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填写备案信息选择备案类型-选择就医地-选择备案开始日期(最多可提前5天)-点击签写承诺书-材料上传(就医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反面;盖有公安机关公章的就医地居住证明;已迁入就医地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齐市用人单位开具的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的证明)-提交-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并点击-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后预计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Q51我市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北京等城市就医的,手续如何办理?转诊转院办理流程:由具备转诊资质的的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专家提出转诊建议,并填报院内转诊转院申请表,报送至所在医院的医保科审核,医保科为符合转诊转院文件要求的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做好转诊转院备案工作,备案至需要转往医院的所在城市。

可办理转诊转院的医疗机构:

市本级: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齐齐哈尔建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1医院、爱尔眼科医院、齐齐哈尔市结核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齐齐哈尔市精神卫生中心、齐齐哈尔安康医院

富裕县:富裕县人民医院、富裕县中医医院

泰来县:泰来人民医院、泰来中医院

拜泉县:拜泉县人民医院、拜泉县中医院

克山县:克山县人民医院、克山县中医院、克山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克山县建一医院

依安县:依安县人民医院、依安县中医院、依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龙江县:龙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龙江县第二人民医院、龙江县妇幼保健院、龙江新铭远精神病医院、龙江县结核病防治所、龙江县中医医院

克东县:克东县人民医院、克东县中医院

甘南县:甘南县人民医院、甘南县中医院

讷河市:讷河市人民医院、讷河市中医医院

梅里斯区:梅里斯区定点医院Q52办理了异地备案或异地转诊备案后,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异地驻外工作,或者转诊转院备案成功后,可在所选择的异地居住或异地就医的城市与国家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联网的医院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治疗结束后,在异地就治医院刷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无需再返回我市报销。异地备案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同我市相应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一样;转诊转院人员省内先行支付10%、省外先行支付15%,然后再按照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进行核销。如果因系统故障、社保卡损坏等原因不能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持续有关报销材料返回我市各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申请后台报销。Q53已经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信息备案,但在异地医院刷卡入院(或结算)时,信息出现错误,怎么办?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在异地医院办理入院或进行费用结算时,如果出现各种原因的信息错误,无法直接结算,可通过拨打0452-12393电话查询及联系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如仍无法解决处理的,可自费垫付,返回后携带报销材料到各区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申请报销。Q54在外地都有哪些医院可以直接刷卡住院?

目前,进入国家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异地各定点医院均可以直接刷卡办理住院,请在国家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APP查询居住地的定点医院。Q55在外地突发急诊抢救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在外地突发急诊抢救住院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要件进行报销:

(1)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票据印章需清晰有效);

(2)费用汇总明细(加盖医院专用章);

(3)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

(4)本人的已激活银行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I类借记卡)

对已办理异地就医信息备案的,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异地就诊刷卡直接结算的,也可携带上述要件(诊断书可替代病历)申请报销。Q56参保人员未进行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且无急诊住院指征的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吗?

参保人员未进行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且无急诊住院指征的,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可以报销,即: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先由个人支付30%,然后再按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核销。需携带相关要件,到各区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报销。要件包括:(1)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票据印章需清晰有效);

(2)费用汇总明细(加盖医院专用章);

(3)诊断书(加盖医院专用章);

(4)本人已激活银行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I类借记卡)。Q57参保居民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如何住院就医报销?

参保居民在患病需要住院时,可持社保卡在国家、省确定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办理住院手续实施相关治疗,发生符合就医地规定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报销比例给予核销,结算方式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在院报销,个人只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Q58恶性肿瘤参保患者在异地门诊发生放化疗费用如何报销

恶性肿瘤参保患者在异地经过诊治明确需要放射治疗或化学药物治疗的,请先为代办人提供诊断恶性肿瘤及实施放化疗的有关凭证,例如住院病历、病理报告、医生记录的放化疗方案等,由代办人到齐市二级或三级综合医院医保科申请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待遇认定和医保系统内登记备案,然后即可在异地就医医院实施相应治疗。治疗终结后,持报销材料到各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申请核销,报销要件如下:

(1)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票据印章需清晰有效);

(2)费用汇总明细(加盖医院专用章);

(3)诊断书(加盖医院专用章);

(4)实施放疗的记录单复印件或实施化疗的治疗方案门诊记录手册;

(5)本人已激活银行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I类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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