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黄山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lysxtv 2025-04-26 热点资讯 68 次浏览 0个评论

员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并没有限制一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根据条件的不同是有相应的规定的。

黄山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一年提取次数没有限制,最多不能超过日前3个月的公积金缴存上限。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办理一次转账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在外地交的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具体如下:

1、按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其他公积金中心要求的资料,这些要以公积金中心的公告为准;

2、带好相关的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客户只能够在工作日去办理业务,需要合理的安排时间;

3、工作人员审核客户提交的资料。为了确保客户提供的资料没有错误或者是遗漏的地方,会对提取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4、资料通过审核会通知办理相应的公积金储蓄卡(有些地区不用办理)。一般来说公积金中心会有专门办理这种储蓄卡的窗口,并不需要客户专门去银行办理;

5、等待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资金发放到位。资金发放的时间并不会很长,一般来说在3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可以了。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综上所述,异地需到所在的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准备异地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的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发放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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