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三胎奖励政策如下:
1、对生育三个子女的女职工或男职工失业配偶进行产前检查的,按照标准给予定额报销,城乡居民按照,标准给予定额报销;
2、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职工住院医疗待遇保障。城乡居民正常分娩和阴道手术助产给予定额补助,城乡居民剖宫产给予定额补助;
3、对符合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的女职工,参照二孩政策全额发放生育津贴;
4、除上述奖励外,还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对三胞胎家庭给予补助。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如下: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计算公式是: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除以平均缴费工资30天乘以假期天数。
综上所述,目前不光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鼓励生三胎,在江西省也同样支持夫妇生育二孩、三孩,据了解江西省内给出了相应的补贴政策文件和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来宾市人民政府的经济发展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四楼
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分局工作制度、汇总草拟处年度、阶段工作计划、总结,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管理分局支委、局长办公会、科站长会议的组织、安排、准备等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监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负责领导决定事项和批办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
4、负责分局的党务、人事、劳资、教育、培训日常工作;
5、负责分局各科(室)、站的工作协调,及时了解业务进展情况,做好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宣传工作;
6、负责分局综合文件、报告文稿、宣传稿的起草工作;
7、负责分局公文的起草、审核、打印、呈报和机要文电保密工作;
8、负责文件的发放、送阅、归档、档案管理工作和印章管理工作;
9、负责分局社保业务档案的管理和工作站档案管理指导工作;
10、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和来宾接待工作;
11、负责分局行政后勤事务,包括房产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并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四楼
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和偿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基金,严格执行行政经费预算制度和规定,管理和控制办公经费的开支;
2、负责南山辖区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各项保险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基金收付和分局经费的收支、核算;
3、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报告,按规定的要求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和文字说明、分析;
4、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上解;
5、负责接受来访者有关财务方面的查询;
6、支持和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完成对分局的财务审计工作;
7、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基金的安全存放和基金、经费的有效使用;
8、参与有关财务方面的全局性的研讨,从财务方面配合其他科(室)、站做好相关工作。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二楼
岗位职责:
1、负责南山辖区用工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2、负责南山辖区申请个人缴交社保费和社保关系接续工作;
3、依照法律法规征收范围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险种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
4、采取切实措施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收缴率;
5、依照法律法规,对拒缴、漏缴、迟缴、少缴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
6、负责参保单位、参保人参保资料审核和建档工作,并向用人单位每年提供一次参保员工个人帐目单;
7、依时处理月报表,按时做好台帐,托收社会保险费;
8、提供制作参保员工《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信息;
9、负责参保单位保险费缴交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工作;
10、负责对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年检;
11、负责基金征收业务的宣传、咨询工作;
12、指导工作站基金征收工作;
13、做好信访、投诉基础工作;
14、做好网上申报单位跟踪、服务工作。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一楼
岗位职责:
1、负责南山辖区参保人养老待遇的审核和支付;
2、负责南山辖区参保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和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支付;
3、负责南山辖区不足参保年限的参保职工一次性生活费支付;
4、负责南山辖区未到龄个人缴费参保人员的档案审核工作;
5、负责南山辖区参保人员退休后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南山辖区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验证,协助异地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
7、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8、负责南山辖区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一楼
岗位职责:
1、协助中心医保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规章、文件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
2、负责对南山辖山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的审核;
3、负责对南山辖山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负责办理市外转诊、异地就医、大型设备门诊检查治疗、小额医疗费用现金报销等手续;
5、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工作,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投诉,并负责调查核实和反馈;
6、负责接待上级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检查。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一楼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
2、受理南山辖区企业参保和未参保员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认定结论;
3、受理南山辖区非法用工投诉的调查及待遇计算工作;
4、受理南山辖区参保员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并予以核付;
5、受理南山辖区工伤或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6、负责与南山辖区工伤约定医疗单位的联系,审核、结算工伤医疗费用;
7、负责对工作站工伤保险业务的指导、协调工作;
8、组织南山辖区工伤疑难案件的分析、讨论;
9、负责协调南山辖区的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工作;
10、协助组织赴外地工伤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二楼
岗位职责:
1、负责南山辖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审核、审批工作;
2、负责南山辖区每月发放失业救济金的工作;
3、负责南山辖区失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的待遇审核工作;
4、负责南山辖区失业人员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调查审核工作;
5、负责南山辖区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救济金的调查审核工作;
6、负责与市局失业处及区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二楼
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南山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规章的实施工作;
2、负责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负责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家属统筹医疗基金征收工作;
4、负责审核、审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
5、负责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职或退休期间死亡的抚恤金、丧葬费的核发工作;
6、负责实施南山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 地址:南山劳动大厦十一楼
岗位职责:
1、负责对南山辖区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保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依法查处和纠正南山辖区用人单位违反社保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稽核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保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缴费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补缴情况;
3、负责受理南山辖区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投诉和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对管理处登记参保的关、停、破产的企业员工社会保险费的追缴工作;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社保稽核职责。 地址:蛇口临园大厦附楼二楼
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社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干部职工的自身建设,抓好思想、勤政、廉政工作;
3、拟定工作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蛇口片区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及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蛇口片区企业员工信访、稽核工作;
6、受理和核准蛇口片区工伤案件及补偿待遇的发放;
7、负责蛇口片区居民个人缴费工作。 地址:南山区西丽镇南石路丽新大厦一楼
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社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干部职工的自身建设,抓好政治思想、勤政、廉政工作;
3、拟定工作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西丽片区企业各项基金征收工作,做好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西丽片区企业员工的信访、稽核工作;
6、受理和核准工伤案例及补偿待遇的发放;
7、加强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优质文明服务,做好本站的日常行政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8、做好与片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 地址:深南大道9012号华侨城集团指挥部1楼东侧
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社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干部职工的自身建设,抓好思想、勤政、廉政工作;
3、拟定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华侨城片区企业人员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征收工作;
5、受理华侨城片区企业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及偿付工作;
6、受理华侨城片区企业员工的信访、投诉;
7、做好社会保险其它方面的工作;
8、做好本站行政和档案管理工作。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工业立市”战略,促进民族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来宾市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分别由2002年的82.50亿元、35.01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284.08亿元和102.41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2.9%和19.6%。三次产业比重由2002年的40.2∶34.0∶25.8调整为2008年的28.1∶42.7∶29.2,实现了新突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6年实现利润51.1亿元,2008年工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0.6%,比2002年的27.6%提高13个百分点,6年年均提高2.17个百分点。 着力抓好城镇建设,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来宾市区建设步伐加快,城北新区、华侨投资区、河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等新城区建设齐头并进,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滨江园小区等重点工程竣工使用,来宾市相思公园、中央绿化带等建成开放,新区道路、红水河二桥、单位办公楼、房地产等一批项目正在建设,新城区框架初步拉开。旧城改造不断加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建市以来全市共建设市区道路总面积191万平方米,市区建成区面积为23平方公里,比建市时增加6平方公里。全市城镇化率由2002年的22.8%提高到2008年的31.9%。各县(市、区)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取得新成效。
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推进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2008年来宾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5.77亿元,是建市时的5.2倍,年均增长31.7%。乐滩水电站6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合山发电公司66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来宾A电厂6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东糖集团9.8万吨浆纸和汇元锰业一期工程等重大项目相继投产;来宾铝板带及原铝综合加工配套项目、桥巩水电站等项目顺利推进。来宾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市行政中心大楼落成,滨江园公务员小区建成交付使用。来宾高中、城北区路网、市直机关办公大楼、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快速推进,拉开了来宾市城市框架,提升了城市品位,增强了城市辐射能力。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建市以来,来宾市县域经济呈现逐年加快发展态势,2003—2008年的县域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分别为10.7%、13.1%、13.4%、13.9%、15.3%和12.8%,年均增长13.2%,高于全区0.45个百分点。在广西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比中,合山市、兴宾区荣获2003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称号;2005年,合山再获“十佳”,其他5个县(市、区)全部荣获进步奖;2006年,兴宾区再次荣获“十佳”,其他4个县(市)获进步奖。2008年度又有3个县有望获得进步奖。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建市以来,来宾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科技创新项目311项,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229个、先进适用技术117项,有效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完成“普九”攻坚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市82.54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共计金额8733.1万元;享受免杂费126.77万人,共计金额29650.19万元;补助寄宿制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8571.04万元,获助人数8.18万。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挖掘和利用工作,群众文化有新的发展。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在全市范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合率为91.04%,超额完成自治区的指标。民族地区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培养出蓝世章、李争等一批优秀的民族体育人才,成功举办了来宾市第一届运动会,竞技体育取得新的成绩。新闻出版事业取得新成绩,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0.19%和95.05%,“村村通”阶段性目标全面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以下,全市人口保持低生育水平。基层政权建设稳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平安来宾”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总体上保持了社会稳定。全市各项事业呈现整体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关注民生,积极为各民族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
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建市6年共解决4.3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通过脱贫解困减少14.2万农村贫困人口,解决3000多个五保对象住房难问题。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困难项目建设,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和饮水困难基本解决。建成人畜饮水工程项目368处,使22.3万群众受益;建成沼气池15.4万座,入户率达34.61%;完成村屯道路建设617条2389公里,使29万群众受益。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5年来,共有136.08万人次获得城市低保救助,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776万元,所有农村五保对象已全部按标准执行供养,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累计发放救灾款15183.6万元,发放救济口粮1.32万吨,共有78.21万人次获得救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05年6月,来宾市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8219户群众的住房全部倒塌,来宾市全力组织救灾重建,使全倒房群众2005年底住进了新房;2008年6月,因特大洪灾造成的3237户倒房群众同样经政府帮助于2008年底前住进了新房。教育、住房、医疗等救助制度也逐步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6年来,累计新增城镇就业7.36万人,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3.8%以内,输出农民工14.2万人,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主要来源之一。建市6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8.3亿元,基本实现了乡乡通油路,573个行政村通等级公路,通达率为79%。
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力度,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
几年来,来宾市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的力度,研究制定了全市的《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干部的素质。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积极选派民族干部到中央、自治区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学习;鼓励和支持民族干部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其学历层次。二是注重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民族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选派民族干部到区直和其他地市对应部门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经验。把一部分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派到基层,在实践中锻炼提高以获得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到2008年底,来宾市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总量为18.02万人,少数民族人才拥有量达12.66万人,占人才总量的71.4%,占少数民族人口数的6.77%。民族干部在党和政府的培养下茁壮成长,他们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已成为社会经济建设的主力军。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