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被认为是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所以说外来人口都是办理居住证,实质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性质差不多。那么金华暂住证也就是居住证应如何办理,办理条件是什么?
居住证 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被认为是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 户籍制度 改革的过渡性手段。所以说外来人口都是办理居住证,实质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性质差不多。那么金华暂住证也就是居住证应如何办理,办理条件是什么?
金华暂住证怎么办理
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和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绍兴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浙江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6、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金华 暂住证办理 条件有哪些
流动人口在金华市区申报居住登记并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一)居住半年以上,指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前在市区连续居住并申报登记半年以上,其中1年内登记中断时间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可视为连续居住,中断时间不计入居住年限。
(二)合法稳定就业,指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持有工商执照6个月以上;签订并实际履行劳动(农业承包)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符合合法稳定就业的情况。
(三)合法稳定住所,指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购 房屋 ;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集体宿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 出租房 屋并签订租赁合同;其他符合合法稳定住所的情况。
(四)连续就读,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五)特别提醒:本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本款规定限制。
以上是我归纳的金华居住证的办理流程及条件。早于2016年就以实施居住证制度。暂住证的实行目的就是方便社会治安管理,二居住证让持证者能够享受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凸显社会主义的公平性,是民主的又一体现。
上虞是绍兴的,执行的是绍兴的政策。对研究生有,不区分985、211什么的,分创业、还是引进~~
详见:
一、人才自主创业有资助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以及有3年以上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在我市创办新兴产业项目,经评审可享受30-20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时享受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税费优惠、设备投入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详见《上虞市吸引领军型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扶持引领型高新技术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业,被评为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 A、B、C三类项目的,分别可享受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两年内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并享受税费等其他优惠政策。(详见《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虞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给予2年5万元内贷款贴息;新从事种养业的按承包面积、经营规模,可享受3—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详见《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
二、人才来虞工作有补助
——2009年7月14日起,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地(市)级以上特级专家、领军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我市企业工作,五年内可享受每年0.5—2万元补助,年度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三年内按50%给予奖励。经批准到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可享受每年1万元的生活费补助。(详见《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
——2011年2月起,虞籍国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工作一年后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补助。(详见《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
三、人才创新提升有奖励
——2009年7月14日起,各类人才新评为上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虞市“十佳高技能人才”等以上荣誉或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可享受一次性0.3—5万元奖励。
——2009年7月14日起,企业经营者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及以上学历培训,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可享受一次性1万元、0.3万元的奖励。
——企业和社会从业人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考核鉴定和综合评审,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享受一次性500元、1200元、2000元培训补助。
(详见《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
四、人才购房租房有补贴
——2011年2月起,企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上荣誉的人才新购商品住房,按五种类别分别享受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贴。
——2011年2月起,企业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以上或获得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上荣誉、在上虞市内无个人房产的人才,在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范围内租住商品住房的,按六种类别分别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补贴,其他区域租住商品住房的,按60%标准补助。
(详见《上虞市人才住房补助暂行办法》)
五、人才子女就学有保障
——省级以上特级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绍兴市高级专家,以及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其子女入学时,享受“按需择学”政策,根据其要求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免收择校费。
——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以及地(市)级和上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时,享受“城区就学”政策,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城区学校入学。
——企业引进的大专以上学历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者、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者,没有个人产权住宅的,可在企业产权房中办理落户,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时,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未落户的可按规定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时,享受“指定入学”政策,由市教体局或乡镇(街道)指定乡镇级学校入学。
六、企业开发人才有支持
——2009年7月14日起,企业每出资培养1名博士生、硕士生,分别可享受1万元、0.5万元补助。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国家级、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可享受一次性20万元、8万元、4万元补助。企业创新团队被评为省级和地(市)级技术创新团队的,分别享受5万元、2万元科研经费补助。(详见《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
——2009年7月14日起,企业实施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外国专家局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在享受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再按1:1的标准给予企业匹配资助;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外国专家局批准,但不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可享受2—2.5万元资助。(详见《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
——企业引进虞籍高校毕业生,可按每人2000元标准享受补助,三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关规费。(详见《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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