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福保住院多少才可以报销

肇福保住院多少才可以报销

lysxtv 2025-05-10 生活常识 62 次浏览 0个评论

“肇福保”是肇庆市医疗保障领域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参保不限年龄、不限既往史、不限职业、无等待期,职工参保人还可利用个人账户为全家参保,具有“保费低、保额高、保障广”的特点,可有效化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肇福保”保障范围与基本医保待遇政策相衔接,涵盖医保目录内住院和特定病种门诊的自付费用、医保目录外的合规自费费用,附加院外恶性肿瘤自费药及罕见病特定药品费用保障。目前(2022年度)一次报销是要达到2万元才可以报销、二次报销要达到4万元(此为年累计免赔额,只要一年内住院治疗费用累计超过免赔额的部分都可以报销);2023年新升级:一次报销免赔额由原来的2万降至1.8万元,二次报销免赔额由原来的4万降至3.8万。

肇福保住院多少才可以报销

肇福保报销免费额度信息:

一次报销:免赔额由原来的2万降至1.8万元

二次报销:免赔额由原来的4万降至3.8万元

一、肇福保不予报销的情形:

1、“肇福保”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停止参加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的,在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肇福保”支付范围。

2、“肇福保”参保人未按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未经确认的长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发生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药等),“肇福保”不予支付。

肇福保是肇庆市医疗保障局,金融局,银保监局,卫生局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惠民保险。个人出小部分就可以报销。不管任何疾病,只要在发生住院,年累计自费超过两万元就可以报销。普通疾病报销百分之七十。重疾病或者严重既往症只能报销百分之三十。你年累计超过自费两万元之后,直接去中国人保或者平安保险营业厅申请索赔就可以。

二、肇福保的办理流程:

每年每人150元的标准投保缴费。

线上:关注微信公众号“肇福保”参保

线下:就近到各承保保险公司指定网点参保

参保缴费:支持职工医保账户、微信、支付宝支付保费。

肇福保不限年龄、不限既往史、不限职业、无等待期;150元/人/年,最高保400万元;职工参保人可利用个人账户为全家参保;保障范围涵盖住院和门特所有合规医疗费用,自付自费均可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社保12月份调整基数含补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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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城市又开始调整医保、社保缴费基数了,近期广东省多地发文公布2023年医/ 社保缴费基数,部分地区还调整了医保缴费标准。

1、2023年医/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到手工资又要变了

近期,广东省中山市、肇庆市、江门市等多地公布了2023年医/社保缴费基数。

一、肇庆市

11月5日,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3年肇庆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肇庆市2023年1-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我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60%-300%确定,即:

下限为4009元(取整数)

上限为20043元(取整数)

二、中山市

10月20日,中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告》。

通知中明确: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900元,上限由23826元调整为24705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有变2022年12月1日正式执行

10月28日,惠州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落实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规定的通知》,其中提到了自2022年12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关于“调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通知中明确了以下几点:

一、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仍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的其中包含生育保险费率逐月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2%逐月缴纳。

二、根据省的要求和我市实际调整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1、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维持目前的缴费水平。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由“全市上年度全口径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缴费率由含生育保险调整为其中包含生育保险费率职工个人不缴费。

2、2023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的4%(其中包含生育保险费率逐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3、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个人申报月工资收入的如选择参加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的,按年7月1日起按逐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按个人申报的月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原则上今后每年的1月份申报当年工资收入,年度内不予调整。

3、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

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部分企业会在每年的社保调基时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那这样合法吗?

先来给大家纠正一个错误说法,不应该是最低工资缴纳社保,而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社保。

基数来源于工资,但又不一定等于工资。这里需要先明白工资总额的定义,这是各地在调基文件中直接引入的一个概念。

什么叫工资总额?

在国家统计局1号令中有明确定义,工资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什么叫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比如生育津贴、停工留薪期的补贴都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再来先看一个公式:社保缴费=基数x比例。

在社保实操中,一般是以劳社险中心60号函为基础做落地指导,并参考社保基数下限、比例以及一些特殊基数核定规则补充。

在社保法里对基数的规定是相对比较宽泛的,比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总额x规定比例

个人缴费=本人工资x规定比例

这只是一个大框架式的公式。在劳社险中心发布的60号文中对基数的规范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比如:

1、单位缴费基数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第二种是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个人缴费基数则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进行核定;

第二种是直接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

第三种是以上年度个人月均工资为基数。

在全国调基的通知中,基本上是以上一年月均工资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核定值为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6年130号文中明确规定,单位不得自行扩大降低缴费比例范围或者提高降低缴费幅度。即不得随意降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

那新员工的缴费基数应该是多少?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中可以明确新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是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

总结一下基数核定的原理:即老员工基数核算按照上年的月均工资来核定,新员工按照入职首月的工资进行核定,即新人首月起薪,老人上年月均,社平上限和下限截取基数来核定。

因此,公司是不能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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