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1、很多地方实现养老保险自由转移了,你可以把养老保险转回老家,这样就可以累计算了。
2、先去转入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转入地办理转入。
3、现行办法,养老保险只转移个人账户金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就是说公司交的不能转。医疗保险不能异地转移,也不能退保的,当地医保卡有余额的,可以花完。
4、公积金可以按规定提取,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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