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产能随意要回吗

赠与的房产能随意要回吗

lysxtv 2025-04-18 生活常识 100 次浏览 0个评论

赠与的房产是否能随意要回,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赠与的房产能随意要回吗

1、房产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房屋的赠与,就可以随意将房产要回来;

2、房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赠与人就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存在法定情形的,赠与人才可以将房产要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房子后悔了可以要回吗

法律主观:

父母离婚赠与子女的财产房产是否可以收回可以参考对于以下四点:,1.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3.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父母离婚对孩子上学政审没有影响。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父母离婚的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对孩子今后的政审没有任何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父母离婚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且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所有,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处理。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房屋赠与后悔了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要回来,首先赠与的房屋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然后 赠与的房产 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最后,房产受赠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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