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住院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中山住院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lysxtv 2025-04-17 生活常识 72 次浏览 0个评论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中山住院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法律主观:

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地的政策确定,例如参保人如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了转诊或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 深圳 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在深圳报销比例一致。都按11.5%缴交基本 医疗保险 费的,支付比例为95%;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 养老保险 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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