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要证人证言吗

工伤认定要证人证言吗

lysxtv 2025-04-17 生活常识 33 次浏览 0个评论

工伤证人证词要陈述清楚,写明关键点。证词中要写明写明要证明的事项,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写明想要证明的内容,写明受伤的职工的原因,写明受伤职工受到了怎样的伤害,要把伤害的具体情况写清楚。最后要总结并且表示所述是属实的。

工伤认定要证人证言吗

劳动者受伤后,一般无需自己证明是工伤,而是需要由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供材料后,是否认定为工伤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

提出工伤的,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如果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部门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及时补交相关材料。

目击证人证明材料用处及研究现状.工伤目击证明材料应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后,再简叙目击同志受伤害经过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从事工作、伤者受伤经过、受伤部位及程度等,证明材料末加上一句“以上情况属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画押即可。

证明材料:

1、证明人自然情况。

2、证明内容:证明受伤者是于何时来单位的、岗位:月工资元,何时受的伤,怎么受的伤,伤在何处。

3、以上情况属实。

4、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5、年月日。

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

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

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

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

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

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转载请注明来自嵩县网,本文标题:《工伤认定要证人证言吗》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33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