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官网中的“我要办税”模块办理。办理流程和具体步骤可详见下文。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30至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00至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社保费办理”。在左侧菜单栏点击“证明开具”,在右侧跳出页面点击“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进入办理页面。
2.在“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页面,选择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出对应的缴费明细。勾选需要开具的行次,点击开具证明。
3.支持明细开具和汇总开具两种打印方式,选择开具方式,点击确认。选择明细开具,系统按照查询结果进行证明开具;选择汇总开具,若费款所属期是连续的,单位编号、险种等信息相同的数据会合并为一条记录。
4.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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