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使用?附申请条件 ,下面跟随我一起来看看吧!
(1)办理公积金提取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填写?住房公积金?进入公积金页面,点击?添加账号?即可添加个人名下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根据页面提示办理您的提取业务。
(2)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所购房子(不含别墅、排屋、集体土地性质、公寓、写字楼、车库、商业性质)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名下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申请人及配偶无在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获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未超过2次(2018年6月1日前的,统一计算为1次贷款次数);
夫妻双方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且购房所需自付款项已并投入使用;
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体位置已确切,有关手续齐全、有效;
申请人为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且夫妻任意一方为就所购房产申请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无抵押。
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借记卡
3、还贷明细
4、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5、契税完税凭证
6、其配偶参与提取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扩展资料申请条件
1、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
2、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须在偿还贷款之日起的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缴存地或户籍地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后,不足部分可由其配偶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4、已办理本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申请提取时,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
5、职工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仍须提供职工或配偶在购房地的缴存证明或户籍证明;
6、职工及配偶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的,除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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