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开始的。
辽宁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7月开始的。
辽宁省农村养老保险是从2009年1月开始的。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份开始的。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2年7月之前的工作工龄计算视同缴费年限。1996年至2001年个人账户记入统筹划转部分。
法律主观: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月平均工资*(1+养老金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工资*0.08*12*缴费年限)/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综上,工龄15年的具体退休工资需要根据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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