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离职提取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
1.打开成都公积金app,登录之后点击我的公积金然后点击离职提取。
2.点击离职满两年未就业。
3.核对提取金额以及收款账号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办理。
线下:
前往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提取。
成都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封存已满 24 个月,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
账户应封存 6 个月,职工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离职后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相关知识,在你们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提取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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