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最低社保缴费标准

四川最低社保缴费标准

lysxtv 2025-04-11 生活常识 45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主观:

四川最低社保缴费标准

近些年随着 成都 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 社保 缴费最低标准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 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社保缴纳比例最低标准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按照上一年度 四川 省 平均工资 的300%和60%来确定的。据了解2018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月平均工资为5393元。因此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为: 1、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的下限位2697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 2、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 保险、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 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生育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 户籍 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三)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四)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五)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六)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二、成都 五险一金 缴费基数 (1) 公积金 缴存基数 根据现行规定,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得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成都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月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来测算确定,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也相应提高。 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8242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2491元,上调幅度为15.81%。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250元;而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成都 高新区 、 天府新区 成都片区、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双流县、郫县、 新津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00元。 (2)社保缴费基数 成都 社保基数 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一年1-12月的四川省平均工资和成都市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成都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 户口 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 股东 、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社保缴费最低标准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社保缴费最低标准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成都2019年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标准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该在5%—12%范围内,

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所以,公司法人是必须交社保的。

公积金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2019年成都公积金标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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