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起,国家实行统一的跨省转移养老关系办法。目前来说,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管理,昆明和成都两地缴纳的社保是否存在重复,这两个机构应该不可能相互查到对方的缴费信息的,故您所说的“需要昆明社保开具缴费明细才能转入成都”应该不存在问题,先不开这种证明也可以正常办理;而“成都社保局开具接收函才可以打缴费明细”应该也可以直接打明细单。估计您是不是表达或是理解的有偏差,就我所了解的西安社保机构也经常和成都、昆明两机构对接社保,没有存在您说的问题。我可以跟您说一下西安这里的办理办法,供您参考。
1申请跨省转移人员须在新参保地区有一个正常参保的养老账户(比如你在成都已经参保就可以);
2申请人在旧参保地(如昆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说清是往省外转移的凭证);
3在新参保地填写转移申请单,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在新参保地申请即可。
剩下的工作就是两个社保机构对接的事情了,新参保地会根据你的申请开具一份“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对方社保机构,对方收到联系函按照上面的地址和账户邮寄您的缴费记录单,同时转入相应金额至新参保机构账户,新参保地收到记录单和匹配金额后录入您的参保信息。此时,若发现重复,会联系您本人或单位前来办理退费手续的。跨省转移由于涉及到两个机构对接,所以一般办理周期比较长,从申请登记办理至最终办结可能需要3-6个月时间,不要着急耐心等待!
愿您早日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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