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是深圳市为符合条件的非深户人口发放的一种证件,它赋予了持证人在深圳经济特区内的居住、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便利和权益。
一、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的非深户人口,如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居住证:
1、在深圳经济特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2、在深圳经济特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连续就读;
3、已按照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二、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申请居住证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住址证明、工作证明或就读证明等;
2、在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指定的居住证办理点提交申请;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缴纳相关费用并等待制证;
5、制证完成后,领取居住证。
三、居住证的作用与意义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对持证人有以下作用和意义:
1、提供了在深圳经济特区内的合法居住证明,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2、为持证人在深圳经济特区内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和权益保障;
3、有利于加强非深户人口与深圳经济特区的社会融合和共享发展成果;
4、有助于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繁荣发展。
综上所述: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是非深户人口在深圳经济特区内的合法居住证明,为持证人在居住、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和权益保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居住证,以享受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二条规定:
非深户人口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三条规定:
居住证是非深户人口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享受特定公共服务的证明。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四条规定: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深圳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给派出所工作人员。
2、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录入资料,摄取居民身份证人像照片并录入系统,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居住证制作完成后,派出所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领取凭证上载明的地点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条件:
1、在当地工作或学习,或者有其他合法稳定的居留依据;
2、有稳定的住所,可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等住房证明材料;
3、无违法犯罪记录,可以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以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可以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的政策规定,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以便更好地办理居住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