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需履行的手续:
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须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2张照片(照片规格二寸);
2、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交其复印件。
○ 申请人需提交的相应证明材料:
(一)出国探亲访友。
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1、邀请信(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正式邀请信;
(2)、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
2、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证明(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
(2)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或侨联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60周岁以上的公民和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交往国的居住证明。
(二)个人出国旅游。
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或担保信函。
(三)自费出国留学。
须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国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四)出国定居。
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
(五)出国继承财产。
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六)个人出国就业。
须提交在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雇用单位或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是指:经前往国公证机关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证明。由劳务公司协助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输出机构确认的申请人劳务输出证明。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闪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七)企业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
1、提交国外企业邀请业务出国的函件。
2、交验拟出国人员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验副本,收复印件。
3、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亲自签发的函件和企业对拟出国人员出国的意见。企业的负责人出国,还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出国的意见。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出国,是工商联会员的,由市、县(区)私营企业协会或者个体劳动协会出具意见。
4、提交国外就业联系单位的邀请函件。函件是外文的。同时附交中文译文。此种函件应交正本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由受理审批机关和复核机关各留存一份,正本待审批完毕时退还申办人。
5、交验受理审批机关的复核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由拟出国人员亲自如实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两份,在申请表上贴妥照片后,另附交一张照片,制作出境证件使用。
(八)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一、受理机关
申请人申请因私出国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常住户口在南宁市区的自治区直属单位(含中央驻邕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及与其同时申请的配偶、子女、父母(常住户口均须在南宁市区)可以向区公安厅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其他人员向南宁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提出申请。
二、办理护照手续
(一)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向受理机关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二)向办照受理前台民警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上符合规定标准相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2、按规定提交或免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具体规定如下:
若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城市,则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其他人员无需单位意见或派出所意见。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系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副处级以上干部及从事机要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金融、保险系统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副厅级以上干部以及所在单位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其他人员。
若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城市,则申请人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申请人“单位意见”可真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5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等。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14周岁儿童,须提交临护人同意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民警查验后退回本人):因属集体户口难以提交户口簿原件的,须提交有所在单位保卫部门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和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含正面、背面)。
非集体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资料页,但内容有变更的,如身份证号码升位等,须附加变更的资料页。
4、符合规定标准的相片一张(标准附后)。
5、领取申请回执单,并交费200元人民币。
6、在预约日期凭申请回执单领取护照,不批准的领取不批准出国通知书。
三、办理护照时限
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但对出国申请有疑点的,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内。
附:相片标准
一、相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二、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白色头发者相片背景颜色为淡蓝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三、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四、原始相片人像尺寸要求: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须知 步骤一,领取申请表 (一)请您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步骤二: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四)"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八)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出境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九)"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情况。 (十)"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十一)"境外邀请人的情况及申请人关系"须填写邀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境外住址、职业及与申请人的关系;出国留学填写境外学校的校名、校址及与境外学校联系的方法。 二、关于相应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的要有户口卡片。 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 2、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1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请于申请前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的照相馆照)。 照片标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尺寸为半身证件照尺寸,即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3、 根据出国事由的不同,您还需准备下列国内有关单位证明材料; (1)参加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出国自费留学,须提交辽宁省教委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3)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4)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5)出国进行文化交流的,须提交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6)以其他事由申请出国的,免交境外邀请材料。 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及所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务必真实无假,如不如实填写或提供虚假资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步骤三:提交申请 在备齐上述材料后,请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到本溪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须提交下列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相应的证明材料(收复印件的材料核验原件); 4、已持有普通护照的,提交原护照,以备查验; 5、照片一张。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可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加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取得护照:(外文材料可到翻译公司或委托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代办)。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须提交境外医院医生开具的证明。 2、出国奔丧,须提交境外医院和警察局开具的死亡证明。 3、公派出国留学。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5、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15日内到达的,须提供有商务活动日期的境外邀请函。 6、出国留学、离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的,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入学通知书。 步骤四:领取护照
采纳哦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