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产权证容缺办理机制实施细则?

成都市房屋产权证容缺办理机制实施细则?

lysxtv 2025-05-12 新闻中心 97 次浏览 0个评论

成都市房屋产权证容缺办理机制实施细则如下:

成都市房屋产权证容缺办理机制实施细则?

1、办理房屋买卖、抵押等交易类业务申请材料中,存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信息不准确,但可以通过告知承诺、核实查验等后续补正方式完善,且经告知承诺后申请人书面承诺按照要求予以补正的。

2、因历史遗留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交部分权籍成果,但能够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房屋相关信息并录入申请材料的。

3、因申请人原因暂时无法提交相关材料或信息,但申请人书面承诺在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前补齐相关申请材料的。

4、涉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析产、变更登记的,因一方无法到场申请,另一方书面承诺并经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后可由一方单独申请的。

5、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申请材料缺失或暂无法收件,但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补正后及时提交的。

你好,当然可以办证,只要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单位可凭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证明等手续办理初始登记,然后你们在办理分户的房产证(转移登记)。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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