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待遇给付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会保险待遇给付问题及对策

lysxtv 2025-05-10 新闻中心 52 次浏览 0个评论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险面临的问题

我国社会保险待遇给付问题及对策

1. 保障水平低,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承受能力有差距

A.企业社会保险成本分析:

企业社会保险支出构成: 6% 20% 2% 1.5% 4% 4% 医疗 养老 失业 工伤生育 医疗补充 养老补充

总计37.5%。结论:企业成本加大,负担加重

B.个人缴费分析:

个 人 缴 费

1% 8% 2%

失业 养老 医疗

总计11%。结论:个人负担比例高

C.保障水平

月平均养老金538元/人;月平均缴费工资623元/人

养老金替代率:86.4%,世界最高

其中: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八个省超过100%

由此形成提前退休比率达30%-33%。

2. 政策不完善,制度尚待规范

A.养老保险:

●现收现付与部分积累结合

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基金

全部用于发放养老金年缺口300亿元

●企业负担重

设计缺陷: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8%+企业缴费部分(3%)

现实情况: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5%)+企业缴费部分(6%)

●提前退休

――病退

――特殊工种1836种,各行业自行规定没有规范

――已破产――纺织压锭

●余命计算

方案设计余命以10年计算;退休年龄:女50岁(干部55岁),男(60岁)

但以大连测算为例:男女混合平均余命为17.55年,平均退休年龄62.5岁,寿命73岁

B.医疗保险:

统筹起付标准(起付线):社平工资的10%左右(金额或比例),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社平工资的4倍左右(保险有限责任)(2.5~5.5万元)

●结论:大病风险无法抵御

●待遇水平:与原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相比,水平下降较大

3. 劳动力市场建设滞后,用工不规范

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关系,规范用工制度←→社会保险关系用工

合同工 用工

季节工

非合同工 农民工

外来工

用工不规范:无劳动合同,不缴费

4. 基金支撑能力薄弱

● 无积累: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保险制度建立,无积累,以代际为主支付养老金

● 欠费严重:养老保险欠费:398亿元,涉及1/5企业

失业保险欠费:67亿元;医疗保险欠费:20亿元

● 替代率高:养老保险年缺口300多亿元,养老基金收不抵支的超过20个省

医疗保险费用增长过快,支付困难

● 风险预测和抵御能力差

5. 保险层次单一,多层次社会保险有待完善

养老保险: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仅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企业补充保险制度没有建立,不能满足需要

6. 社会保险法尚未出台,缺乏法律依据支持

依法参保:目前,社会保险的强制特性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缺乏法律依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补缴欠费:对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难以及时.准确了解,很大程度上依靠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企业的自觉性,缺乏强制手段。

基本管理:基金运营.基金流失

7.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

管理体制:费率差别较大(最高为36%);统筹层次参差不齐;基金运营渠道单一,调拨.划转不顺畅;不同统筹地区待遇标准差别较大;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仅统筹地区内可以转移,统筹地区之间无法转移(缴费年限计算.视同缴费.个人帐户为空帐)

管理手段:业务量大,并且要求准确性.及时性;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造成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信息化管理还有待完善。

8. 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制度推行难度大

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险的意义和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和重视;对社会保险与国家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国企改革的密切联系认识不足。

企业:对社会保险的强制特性及其分配机制不理解

个人:不清楚社会保险与自己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 采取的对策

1. 国务院已确定在辽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

● 调整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全部计入个人帐户,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实帐运行――增加积累,减轻企业负担,计发与个人缴费挂钩。

――由现行的“三条保障线” 向“两条保障线” 并轨

――各地也要选择一个县(市)进行试点

● 目的:改变模式上的缺陷

2. 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资金来源多元化:确保主渠道: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

政府分配: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

探索基金运营渠道:国有资产变现.发行**等等

保障制度规范化:规范和加强制度建设,适应逐步发展的社会保险需要

管理服务社会化:养老保险: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

3. 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探索基金运营渠道

一方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收缴率,统筹层次

(1)在城镇强制推行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扩面对象:全覆盖)

(2)规范和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调节功能。

另一方面,开拓资金渠道,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

(1) 建立社会保障国家预算,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占财政预算的15-20%)

(2) 将征收利息税.遗产税的收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3) 通过回购.配售等形式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国有股减持.债转股)

(4) 探索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保值增值渠道,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对个人帐户基金管理运营

4. 规范用工.分配制度,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

用工:从机制上解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的问题。

即:建立劳动关系→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享受待遇

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就业:

● 围绕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广开就业门路(如社区就业)

● 加强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 全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5. 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要同步推进

打破垄断,建立医疗费用的分担机制,医疗机构的竞争机制和药品流通的市场运行机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

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分担机制

● 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机制

● 药品流通领域去掉“虚高“价,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

[摘要]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已引起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各地纷纷出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本文分析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主要模式及其制度缺陷,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主要模式

目前,我国农民工已达2.5亿人。然而,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很低,很多农民工并不能像市民那样享受养老保险。近年来,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各地在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最具代表性的是深圳模式、北京模式、上海模式和山西模式,这四种模式都各有优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一)深圳特区模式

深圳市规定,“非本市户籍的员工”与深圳市户籍的员工一样,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员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与本市户籍的员工相同,为个人缴费工资的1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满15年,或在退休前调出、辞工离开深圳特区,个人账户积累额将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全部退还本人。深圳模式优点是农民工在参加和享受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获得了“市民待遇”,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群大大增加,有利于减缓未来城镇户籍人口“老龄化”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动态平衡带来的负面影响。缺点是,低收人农民工缴费压力较大。

(二)北京模式

北京市规定,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上一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9%,其3%进个人账户。农民工以此为基数每月缴纳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以继承、转移,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支取本息;而统筹部分的发放原则是按累加原则,缴费满1年的发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农民工更换工作后,到新工作地可以接续其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若是回农村可以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待在本市重新就业后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即使没达到法定养老年龄,经本人同意,也能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今后再次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按新参加人员办理。北京模式使农民工在参加和享受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获得了“准市民待遇”,缴费基数较低,减轻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的缴费负担,体现了“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不足之处是,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与为本市户籍城镇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而农民工与本市户籍城镇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又不同,从而不利于将来条件成熟时两者的“对接”。

(四)山西模式

山西省对乡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实行享受税前列支、保费免营业税、利息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首创“一厂两制”,城市户口的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农业户口的职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有利于职工在城乡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农业户口职工参保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养老金领取年龄不分男女,可以提前或推迟1~5年领取,允许在55~65周岁之间自愿选择。在农业户口职工的账户设计上,实行“大账户、小调剂”(个人账户11%、调剂基金4%)的制度,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5%,企业缴费比例为企业农业户口职工工资总额的10%。这种模式不足之处是依然把农民工纳入农村养老保险,难以满足在城市养老的农民工的生活需求。

二、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

以上几种模式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低和退保率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者养老保险的平均退保率已达到40%。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各区域不统一,关系转接困难

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尖锐矛盾,很难转移或保持养老保险关系。许多地方只有市、县一级社保机构,镇一级的社保机构尚未健全。农民工回到户籍地既无法续保也不能享受相应待遇。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各区域不统一,关系转接困难是导致许多农民工流动后会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过长

农民工在同一个地区很难累计打工15年之久。有调查显示,农民工在餐饮、工厂等企业的平均工作周期是4~6年,从事建筑等纯体力工作的农民工,在一个地方的平均工作周期为2~3年。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目前仅有20%~30%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因此,对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15年缴费年限成为难以逾越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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