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建设单位需在有效期内办理用地手续,否则证书无效。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镇规划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和允许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第四十一条在乡、村规划区内建设乡镇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国务院报告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利用原宅基地在乡、村规划区建设农村村民住房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规划区内,不得占用农用地建设乡镇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农村村民住房;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经过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上述知识是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问题的回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建设单位需要在有效期内办理用地手续,否则该证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时间:根据规定,申请报告中包括中止施工时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的规定都出自各个省份的地方法规,目前为止,建设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建议根据所在地的省份,查找某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或者条例。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⑴许可证编号;?
⑵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⑶用地单位;
⑷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⑸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⑹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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