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贷款怎么办理
如何申请创业贷款,详细!
个人创业贷款是指各银行为支持民营经济、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发展,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推出面向个人、用于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资金需要的贷款,旨在帮助急需发展事业的个人尽早实现目标。
目前很多银行都推出个人短期小额创业融资业务,对处于创业期的经营者来说,往往可以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早在2003年8月,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个人创业贷款”项目,而中国农业银行早在2002年9月就推出了《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并一直在运行中。
但由于创业贷款市场需求大,因此此类贷款的申请门槛也就比较高。申请人多,但拿到钱的人却很少。原因在于银行毕竟是商业机构,发放贷款首先考虑的还是资金的安全。出于贷款资金安全的考虑,往往把门槛稍微抬高了一点,或者说严格了一点。
因此贷款评估严格也就成为创业贷款的特征之一。银行向个人或企业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能提供银行规定的资料,能提供合适的抵押,得到贷款并不困难。一般在提供完备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之后,一个月内就可以取得资金。
申请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此外还有开办行的一些要求,如必须要本行开立的结算帐户,以便通过办理行进行日常结算等。
申请材料
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金额要求
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
相关优待政策就要看你们当地政府的了。有些当地政府为足进私营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精神和鼓舞都在想近办法来帮助他们。
二、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贷款政策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力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渝府发〔2010〕66号)(以下简称《意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投资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个人公司。
第三条本办(含中专、职高、大专、本科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是指承贷金融机构根据重庆市微型企业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以下统称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主要指由指定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也包括微型企业直接提供抵、质押或保证担保的贷款。
第五条微型企业创业贷款担保是指微型企业作为担保申请人,担保公司依据本办法规定受理意后为其在银行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第六条市级财政在工业和信息化、商业、外贸、中小企业、农业、科技、旅游业创业融资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和风险损失补偿。
第二章创业扶持贷款基本规定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如与他人创办合伙司,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0%;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取得标注“微型企业”的营业执
(三)注册地及经营在重庆市范围内;
(四)具备创业能力,即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企业及其投资者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无涉黑、涉赌、涉毒的不良记录;
(六)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七)有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八)承贷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按《意见》规定对科技类、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及服务型微型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并不得向国家禁止的行业或项目发放微型企业贷款。
第九条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微型企业可在农行市分行、重庆农商行、确定一家开户银行,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第十条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含财政补助资金)的50%。
第十一条主要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贷款。
第十二条对申请贷款的微型企业可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微型企业,以贷款上账日计算,借款人应按时还款。借款人贷款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不再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利率可参照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执行,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第十五条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可采用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和分期还款法,贷款逾期应按承贷金融机构规定计交罚息,罚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借款人申请微型企业贷款可选择由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直接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专业担保公司需符合承贷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并签
订担保合作协议,对担保总额度、合作期限、双方责任等进行约定,借款人直接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应符合承贷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贷款发放前,借款人自有资金须先于贷款资金同比例到位。
第十八条对逾期无法收回的微型企业贷款本息,经工商、财政、承贷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认定后,由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县(自治县)财政专项资金各承担1/3,余下1/3由承贷银行及担保机构协商承担。
第三章创业扶持贷款办理程序
第十九条借款人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微型企业贷款之前,应按照《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第二十条
借款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承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提出贷款申请,承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查询借款人申办企业及经营活动的有关资料。担
保公司对微型企业担保申请原则上应简化审查流程,经内部审核后在5—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担保,承贷金融机构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担保后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
贷款。
第二十一条承贷金融机构应简化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发放流程,对审批同意的贷款,在完善担保手续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之后,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需求放款。原则上贷款审批期限应在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根据实际用款需求使用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及追偿工作。
第四章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程序
第二十三条微型企业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基准利率产生的利息部分由微型企业自行承担,利率上浮部分享受财政贴息。贴息资金由市级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融资专项资金承担。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本息,最后一次结清本息后,委托承贷金融机构凭结息清单或凭证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经财政部门审核并划拨贴息资金后,承贷金融机构将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承贷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内。
第二十五条贴息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于每年3月底前对上年度的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凭证和确认清单进行复审汇总后报市财政,由市财政审核后据实划拨。此款只能用于微型企业贷款的贴息,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创业扶持贷款担保管理
第二十六条专业担保公司采取下列方式为贷款人提供担保:
(一)三峡担保公司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并单独制定该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
(二)三峡担保公司在有分支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微型企业经分支机构审核后提供直接担保。在其他区县(自治县),由经三峡担保公司审核授信的专业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提供担保,由三峡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再担保。
第二十七条担保额度。单户微型企业贷款担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第二十八条年担保费率。参与微型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按现行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最低标准且不高于担保额的2%收取担保费。
第二十九条担保期限。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期限为1—2年。
第六章创业扶持贷款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工商、财政、金融行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及承贷金融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借款人及贷款资金进行监督与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微型企业的申请、培训、注册及评审推
荐;财政部门负责微型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融资专项基金的安排,牵头做好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风险损失的处理;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信贷资金的落
实;承贷金融机构建立微型企业贷款独立的操作流程、核算机制和微型企业贷款发放的绿色通道,提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积极性。工商、财政、金融等部门和
单位应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七章附则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如何办理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银行贷款的确是这样,不但审核要求严格而且程序繁琐。如果你的企业是属于中小型的企业的话,基本很难在银行获得贷款。 如果你是沈阳的户口,推荐给你另一种创业贷款方式。你可以申请劳动部去年正式实施的“自主创业人员典当融资”来获得贷款。此政策享受国家财政的高息补贴。作为创业者这的确是一项利好政策,不仅手续简便灵活,利息相当于银行贷款利率。 QQ1127463699了解更多
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企业还需要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
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因此在这里给出的结论是,最好不要停交。如果你交满15年以后不继续缴纳了,你缴费年限只有15年,也就是你只能领取最低的养老金标准,所以,如果在你交满养老保险15年以后不继续缴纳,并不是最“有利”的行为。
以下是社保停缴的注意事项:
第一,无论是企业职工投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投保,均需办理停保手续。
企业职工停保,由公司人事专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即可。灵活就业人员停保,一般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不缴费也不办理停保手续,社保系统也会自动核定当期费用,自然也就产生“红帐”。所谓“红帐”就是单位或你个人欠缴的社保明细,从次月开始每天按照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这笔滞纳金随着时间的拖长会越来越高。
所以建议有停缴社保的人群,及时到社保局进行社保停缴的手续办理,避免成为“红账”人员。
第二,停保没有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但停保本身这个决定要慎重,原因如下:
首先,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社保交满15年就够了,其实15年仅仅是办理退休手续的最低年限。之后交的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也会越多,养老金与缴费年限呈指数增长关系。退休后养老金基本按照每年5%的速率复利增长,增长的绝对值取决于退休当年你的养老金水平。随着年限的增长,一个缴纳30年社保的退休职工比一个缴纳15年的职工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
其次,如果想要退休后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待遇,医疗保险要至少缴纳20年(女)或25年(男)。我们一定要把眼光放长远,将来医保待遇远比退休金重要的多。一个大病花去几十万是很正常的事,如果没有医保报销,可能领取的那一点退休金还不够自掏腰包的零头。
当然,医保年限不够是在退休当月是可以补缴的,其补缴的费用远比你按月缴纳高出得多。所以,男性职工缴纳至少25年社保,女性职工至少缴纳20年社保,才是比较合理的选择。缴纳15年就停保真的要慎重。
最后,如果你是企业职工,只要还在企业正常履职(不到退休年龄,非病退),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无权要求你停保,这是写在《社会保险法》内的硬性条文,否则就是违法。
第三,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前5年的社保一定要记得交,不要停保。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前5年缴纳社保,可以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补贴比例在50%以上,最高不超过2/3,最长可享受五年,这个是非常划算的。符合年龄要求,正常缴纳社保,基本都能享受。办理流程也相对比较简单,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街道人社服务部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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