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下:
(一)人才公寓适用对象: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
A、B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C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D类人才购买享受优惠政策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成都人才落户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人员,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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