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价格琢磨不定,买房遭遇房子调整价格,买方忧心,卖方反悔加价的情况可不少。很多的期房,在交了定金签订了认购书至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这段时期内,由于政策的变化、建筑材料调整价格等各种原因,都存在价格上涨的可能。很多购房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购买期房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和你说的是一个价格;等到快要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售楼部告诉你说,我们楼盘调整价格了,必须按照调整价格后的价格来执行。这时,认购书也签了、定金也交了,却遭遇调整价格,这不是让购房者左右为难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遇到这类问题,关键在于要对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进行定性。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只是简单的约定了由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日后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而对所购商品房的其他重要信息没有相关约定,那么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该事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对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销售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及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及责任等。在商品房买卖当中的主要内容均做了详细的约定,且购房者已经交纳了购房款,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该份《商品房认购书》应当被认定为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说即便开发商拒绝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也可以根据之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等相关义务。
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1、 规避受牵制条款,一些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
2、 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 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 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 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买房是一件大事,在买房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在签订各种合同和协议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各种可能的风险,并与开发商约定好,写入合同或者协议中。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1-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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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定金和第一笔房款已付,卖方违约不卖,如何申请赔偿?请详细告知,谢谢了!
问题:我原来已经看好了一栋房子,与房东签好了合同,并且交了3万元的定金。房东答应我会在去年年底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但是现在已经今年年初了,房子过户还是不见动静。我联系房东后,房东直接回绝说不卖房子了。这合同也签了,定金也交了。房东这样的做法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黄律师: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付律师:可以起诉,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存,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按照合同承担违约金。 相关知识——办理房产证的基本手续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亲自接触一下那个老人,看其是否真的精神有问题或有老年痴呆。如果不是,对方又愿意配合的,可以考虑再次申请去过户。
如果处理不了导致无法履行,要求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相关损失,包括利息、已付税费这个应该没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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