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可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失业保险金,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一,不同地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一致,那么南宁的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南宁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3号)文件,南宁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
(二)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以上即为对“南宁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少”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拓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17.5元/时。
二、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月,15.3元/时。
三、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14元/时。
(图示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官网)
就医缴费不排队!玉林医保移动支付上线
法律分析:1、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支付宝移动支付操作流程
(一)操作流程
1、打开支付宝扫描结算二维码:
2、选择待支付订单,点击“去支付”。
3、确认订单详情点击“医保支付”。
4、进入医保电子凭证,授权页面授权开通。
6、查看明细点击“确认支付”。
7、支付成功-查看取药等信息。
二、微信医保移动支付操作流程
(一)操作流程
1、打开微信扫描结算二维码
2、进入医保电子凭证授权页面授权开通
3、选择待结算订单,点击“去结算”
4、查看明细点击“去支付”
5、点击“确认”后输入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6、查看支付明细点击“我知道了”-支付成功
医保移动支付简单地说,就是用手机直接结算医保医疗费用。参保人无须到缴费窗口排队,通过一部手机即可在微信或支付宝上完成医保基金和个人自付资金线上支付。该支付模式可切实解决群众在看病就医中存在的缴费排队时间长、多次跑,诊间缴费不能使用手机完成医保报销或个人账户部分支付等问题,同时通过医保移动支付还可大幅减少因排队引起的人群聚集,不仅有利于疫情防控工作,也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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