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上班发生意外导致受伤住院医保给报销,但是一般不需要医保报销。
单位上班发生意外,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发生工伤事故,医药费应该先由企业垫付,然后再报销。
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受伤员工可以在出院后到劳动局去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报告的等级来得到相应的工伤补偿。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二、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如果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
三、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四、如果单位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五、计算赔偿数额时要依据相关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护理费是单位给还是社保给
用人单位,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2、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3、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
4、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5、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1、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2、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3、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工伤最轻为第十级,最重为第一级。工伤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的认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综上所述,最低的工伤是十级标准,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社保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分析:单位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那么申报将负责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将由社保承担,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