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了,居住证没过期是能使用的。身份证过期并不影响居住证的效期,只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使用。
身份证过期了,应该尽快去办理新的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申领身份证: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1、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1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身份证过期的,需要及时换领,并于领取新的身份证时,将过期的身份证原件交回辖区派出所的经办人员,由对方统一销毁;
2、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的居住证过期的,应该办理补签注手续,才能继续使用;
3、根据本条例第11条的规定,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的,当事人应于换领新的居住证时,交回原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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