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可以凭离职手续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且注销个人账户。
提取时间
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所需资料
1、本人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使用户口簿;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也就是离职证明);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无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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