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丧葬费最新标准

四川省丧葬费最新标准

lysxtv 2025-04-13 新闻中心 36 次浏览 0个评论

四川丧葬费新旧标准不一样是不统一的。

四川省丧葬费最新标准

一,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来说,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后,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是用来给予办理丧事的经济补贴。四川的丧葬费标准,有多少钱呢?计算如下:以2021年9月1日为界限,四川丧葬费标准划分了新旧两个标准,是不一样的。

丧葬费新标准从2021年9月1日之后,丧葬费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是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四川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444元,平均每月为3453.67元。因此,2022年四川省丧葬费标准为41444÷12×2=6907.33元。需要说明的是,以后每年四川的丧葬费标准会随着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而变化,每年动态更新。只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丧葬费标准也会水涨船高。

丧葬费旧标准

二,在2021年9月1日之前,丧葬费标准是按照旧标准来执行的。按照《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明确的标准,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按照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企业离休人员的丧葬费标准不一样,是发放10个月的本人养老金。但是,若本人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那就发放10个月的上一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举个例子,四川省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559元,所以,2021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标准是88559÷12×4=29519.67元。

另外,未达到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

三,如何领取丧葬费?

四川省的丧葬费是怎么领取呢?首先要办理停保,也就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然后申请丧葬费,需要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火化证收据、户口注销证明、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人员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去社保机构进行申请。

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丧葬费之外,还有抚恤金可以申请,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也可以申请继承。

法律依据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成都医保住院报销指南,2017年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2017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成都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成都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开始执行最新标准,平均提高4%,最高提高10%。同时,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门槛费也由原来的50元提高至100元,其他级别医院的门槛费不变。目前,成都已按新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成都记者查询到,其中,按第二档缴费人员、学生儿童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幅度提高最多,由65%提高至7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未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筑生说,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调整后的报销比例

按第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按第三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2%,三级医院65%。

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大学生的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医保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消息

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范围,防止医保基金被滥用、盗用,成都社保局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支付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快捷办理报销手续,我们小编对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了总结。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成都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

一档二档三档学生儿童

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0808580

二级医院20055658065

三级医院50035506550

乡镇卫生院5065909090

备注:1、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2、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成都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线(元)报销比例(%)备注

职工医疗保险一级医院20092在上述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级医院40090

三级医院80085

乡镇卫生院

社区服务中心16095

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

最新咨询回复一、非成都市农村户籍人员在成都参加职工社保,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和成都本地人有区别吗?

回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于参保人员户籍无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保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

二、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样吗?起付线一样吗?

回复: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一样,起付也不一样。

三、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成都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详情咨询028-123333。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一、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基本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60元/人·年、320元/人·年两个档次。

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两个档次。

缴费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6年9月1日零时至2017年8月31日24时)。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具体如下:

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

项目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大病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17690元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无起付线

封顶线

20.08万元

无封顶线

460元档次40万元

230元档次20万元

15万元

(治疗年度)

成年高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

82%;三级医院65%。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

例为91%。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46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230元档次,0-10000元剩余部分报

销比例为38.5%;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42.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60%。

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

成年低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0%。

学生

儿童档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

75%;三级医院55%。

报销序列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和民政救助费用的总额

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2、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3、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三)生育补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新生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报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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