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异地使用的,只不过需要进行备案。
厦门医保部门出台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新政策里新增了5大亮点:
1.跨省异地就医与全国结算平台接轨,不再“跑腿”“垫支”!
办理备案后,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即时结算的实现,极大降低了因报销医疗费用往返两地而产生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
2.备案机构简化确认程序,手续更加便捷。
原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必须由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选择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并明确医院等级。简化为,若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在全国联网平台或官网(Http//si.12333.gov.cn)上有公开的,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不必确认。
3.备案变更时限6个月缩至3个月,更加人性化。
原规定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原则上自异地就医备案生效之日起6个月以内不得注销登记或变更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虑到现今交通更加便利,人员流动极为方便,将时限缩短为3个月。
4.备案后短期回厦可恢复刷卡,充分考虑参保人需求。
办理异地备案人员,短期(3个月以内)回本市的,可申请开通本地刷卡,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其异地就医备案,并开通其社保卡在本市实时刷卡结算的功能直至其离开本市。
5.办理备案可就近,更加便民。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备案在前台办理。目前,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以往必须到户口所在区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一、厦门医保卡异地如何报销?
随着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的开通,厦门医保参保人在北京、上海的12家试点医院就诊住院,只要按照程序报备,就可以就地在4小时内完成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出院时只需缴纳应该自付的医疗费用即可;据了解到,北京、上海是厦门参保人转外就医费用的高发区,这12家试点医院也是转外就医较集中的、医疗技术水平也较高的名医院。
二、厦门社保卡可以异地刷卡
厦门社保卡可以异地刷卡,方便了市民跨地区就医购药。持厦门社保卡,可在漳州、泉州直接刷卡看病买药,接受刷卡的目前仅限于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漳州、泉州的社保卡暂时无法异地刷卡结算,下一步将逐步开通;厦门、漳州、泉州三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合作项目正式实施。厦门的参保人员可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持社保卡到漳州、泉州就医购药时,医疗费用可以实时刷卡结算。目前,接受异地刷卡的仅限于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漳州和泉州的社保卡暂时无法异地刷卡结算,将在下一步逐步开通。
医保卡在外地是无法使用的,对于那些常在外地出差或者是退休后被安置在外地的人们来说,可以去医保中心登记备案,这样即便在异地看病,消费后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到你医保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参保人员患病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外就医:
(一)经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甲以上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专家会诊后仍无法确定诊断者;
(二)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甲以上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因设备、技术等原因无法治疗的疑难病症;
(三)特殊病例需转到市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者;
(四)异地居住(工作)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到第三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第三条 转外就医审批程序:
(一)参保人员符合上述情况之一需转外就医的,由本市(或居住地)三级(或二甲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建议书》,提出转外就医理由,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医疗机构审核盖章,报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准,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为转外就医的参保病人办理转外就医登记手续。
(二)因病情危急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转外手续的,须在转外就医后七日内按上述程序补办。
2023年广东省内异地用医保政策新政策:
1、异地可直接结算项目的全覆盖。目前参保人在异地发生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生育医疗费用均可实现直接结算;
2、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县区全覆盖。广东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4924家,包含各类等级的医院和门诊部,比2017年增加了5倍。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累计直接结算1398.57万人次,减少参保人垫资1291.59亿元,结算人次与金额位列全国前列;
3、异地就医备案人群全覆盖。备案人群从“长期异地就医”向“临时”和“生育”异地就医扩展。
一、缴纳社保所需材料如下: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
二、社保卡作用如下: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综上所述,广东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4924家,包含各类等级的医院和门诊部,比2017年增加了5倍。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累计直接结算1398.57万人次,减少参保人垫资1291.59亿元,结算人次与金额位列全国前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