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不想还房贷行不行?

房子烂尾不想还房贷行不行?

lysxtv 2025-04-24 新闻中心 65 次浏览 0个评论

如果买的期房烂尾 银行贷款是否可以不还?

房子烂尾不想还房贷行不行?

一、首先,购房者的房贷还是需要继续还

不能因此就直接断供,大家必须知道还不还房贷与房屋是否未完工无关,哪怕房子根本就没有开工,仍然必须支付房贷,因为申请房贷成功之后,银行实际上把所有的钱都交给了开发商,买方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已经形成,仍有必要继续偿还贷款。

举个例子,类比借一笔钱来订购货物,但奸商突然跑路,是不是还是要继续偿还债务?这时突然选择断供应,将影响您的信用记录。将来,您可能长期无法借款买房,您的资产甚至将被银行冻结,烂尾的期房却将由银行的联系法院进行拍卖,补偿银行的损失。但由于它是烂尾房,拍卖收益甚至还不如原价,即使拍卖所得交给了银行,你仍然需要向银行欠下大量债务,建议您继续偿还贷款。

二、其次,房屋还没有完工,购房者就必须吃这个亏吗?

不是的,买家可以与其他业主合作进行投诉,并将其暴露给电视台和其他媒体,成功的案例在中国也并不少见。虽然它会更麻烦,但它也比平白吃这个大亏要强得多,没人愿意自己的房款打了水漂,但自己还背负着巨额的债务。

如果房屋未完工,实际上存在未完成程度的问题,如果房子几乎建成的差不多,只是还欠缺小部分的工作,自己出钱补足未必不可以,这样损失相对较小,或者直接出售房屋。在过去几年中,房价也上涨了很多。

如果房子位置很好,房子却为完工的话,有可能很快就会被另一个开发商接管。此时要是断供,房子被银行带走,那么首付可能真的浪费了。以上是长沙海伦堡?爱ME城市2期总结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遇到烂尾楼还要继续还贷款吗

一、烂尾楼贷款还要还吗

1、要还房贷。业主购买的房屋烂尾无法交付的,不影响业主和银行建立的借贷关系,业主要偿还房贷。如果业主因房屋烂尾私自停贷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发现自己的房子烂尾了怎么解决

第一,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

第二,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千万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之后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优先级别低于消费者关系。

第三,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

假如房屋存在“烂尾”可能,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发展商一点时间,希望其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消费者的损失可降到最少。如发展商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的产权。

购房谨慎,退房亦需谨慎。房价下跌、楼市低迷之际,假若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千万不要根据合同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此时发展商手里已经没有钱了。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三、购房者退按揭房时要注意什么

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

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发展商绝不会吃亏。

所以,就只能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业主购买的房屋烂尾无法交付的,不影响业主和银行建立的借贷关系,业主要偿还房贷。如果业主因房屋烂尾私自停贷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买的期房但房子烂尾了,可以停房贷吗

买的期房房子烂尾的话,会有政府介入,会给购房者相应的赔偿,一般处理方法是联系新的开发商或原先开发商回来重新建造,违反交房协议,给购房者相应的赔偿。但房贷跟房子烂尾是两回事,购房者不可停止房贷,会对个人征信留下不良记录,影响个人今后的经济活动。

房贷不按约还,会造成的影响:

若一次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

若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若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贷款申请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7万字陈情书催地产商复工,烂尾楼可以不还房贷吗?

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停工,导致房子有烂尾的风险,郑州的670名硕博业主被套牢,而且有的还写了7万字的陈情书催地产商复工,那么烂尾楼可以不还房贷吗?事实上大部分人都是要还房贷的,当然也有个别的情况可以不还,对于普通人来说基本都要还房贷,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碰到烂尾楼之后痛哭流涕,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碰到烂尾楼,大部分人依然是要还房贷的。

郑州的一个楼盘就遇到了延期交付的情况,而且有成为烂尾楼的风险,所以有670名硕博业主被套牢了,有的人就在想烂尾楼可以不还房贷吗?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因为首先钱是银行借给你的,是你拿着去买了房子,现在别人不给你房子,这事本身跟银行没有什么关系,而且虽然有可能不还房贷,那也是极个别的情况,大部分人是不具备这个能力的,所以很多人碰到烂尾楼之后就开始痛哭流涕,然后就开始准备还贷款了。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还是应该多加选择,免得碰到烂尾楼,影响自己的财产。2、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

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旦碰到烂尾楼是非常难处理的,像这些硕博士,可以通过媒体来发声,获得关注,有可能让房地产开发商继续开发,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没有那个时间和能力来做这些事情的,更不用说去法院了,所以很多人碰到烂尾楼只能自认倒霉,因此在前期选房子的时候就特别重要。总而言之,一旦碰到烂尾楼,基本都是要继续还房贷的,除非自己真的非常有精力,而且运气比较好,但是能够成功的人也是寥寥无几,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谨慎选择。

没还完房贷能拿到房产证。虽然你的贷款没有还清,但是开发商已经拿到全部的房款了,产权已经归你,只不过你拿这个产权做抵押从银行借了钱而已。没有还清贷款的,房管局的档案里会有记录,你的房产证上备注栏也会有注明。现在大多数银行会要求你去房管局做一个标明抵押事项的《他项权利证》,把这个《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房产证给你。什么时候贷款还清了,带着银行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就是,同时撤销《他项权利证》。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手续及流程: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须提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房产证证件作用

既然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极为有限,那么登记机关发放房产证的意义何在?其实,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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