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发放到账时间)

2023年常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发放到账时间)

lysxtv 2025-04-22 新闻中心 98 次浏览 0个评论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2022年常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常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发放到账时间)

一、2022年常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按月发放)2022年7月1日起,常州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由141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4533元,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1年7月1日起,常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1350元/月提高至1410元/月;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仍为2020元/月。

失业金月发标准:根据失业前缴费年限和基数多少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缴费不满10年,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失业保险金按最低标准确定。

怎么申请:

(1)手机办理:常州人社APP/我的常州APP。“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补助金申领”。

(2)网上办理地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线下办理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大厅C区

二、2022年常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1、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离职,包括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劳动合同到期所在单位不再续签,单位出具不续签证明。

3、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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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参保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且社保已经停保;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最新政策

从2020年7月1日起,常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1275元/月提高至1350元/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仍为4533元,维持不变。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次月起每月发放至失业人员个人社保卡上。根据缴费年限,每一个失业者最多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市的失业保险核定标准为: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2011年7月1日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三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统筹地区消费物价指数持续上升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动态物价补贴,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针对近期大家关心的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如何申领、失业关系怎样转移等热点问题,我整理了最新最全的政策及办事问答,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政策,及时享受相应的保障服务。

Q1:申请失业金需要哪些条件?

A:领取失业金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注意:“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主动辞职是不符合条件的哦!

Q2: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A: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55%确定。

失业金发放标准最高不超过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280元/月),最低不低于常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目前为1410元/月)。

Q3:失业保险金能领多长时间?

A: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发〔1999〕107号)文件规定,按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Q4:失业金如何网上申领?

A: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后点击个人登录—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也可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关注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选择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

注意:申领失业金请先进行失业登记哦!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后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并选择“就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进行申报;也可以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关注微信“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注册后选择“就失业服务”—“失业登记”进行申报。

Q5:失业金现场办理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地点在哪?

A:现场办理时携带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户口簿(可复印,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3)如合同到期提供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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