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
2、提交申请表等材料;
3、审核提交的材料;
4、审核通过后,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综上所述,首先是当事人应该持申请材料向当地的村委会进行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实地勘察的。然后填申请表,报村委会进行审批后进行下边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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