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退休老人怎样领取养老金呢?一般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而且要符合下列的4种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范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
所需材料
1、《珠海市退休领取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和户口本(境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复印件用A4纸);
3、人事档案(已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正常退休人员可不提供);
4、一寸照片一张(已办理退休证的免照片)。
有如下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1、属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的,应提供劳鉴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2、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或从事过特殊工种的,填写《珠海市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认定申请表》;
3、申请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需提供《珠海市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核准表》;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人事局或主管机关核定的退休待遇核定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先前往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并携带好相关减员证明材料以备社保部门查验。
2、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先报主管机关审批退休,工勤人员由辖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批退休(区属单位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属单位由社保中心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机关核定退休待遇后,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3、企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先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退休(市属单位由社保中心审批),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4、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程序:申请人符合受理范围,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打印受理回执交申请人。经初审、复审、核准审核通过的,出具《珠海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待遇核定单》交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对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要求延续缴费的,指导其到保险关系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人按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查询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
注意事项
1、本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退休人员每年不需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由公安部门协同社保部门认证。非本市户籍或不在本市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必须通过直接或辅助方式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暂停发放养老金。
2、申请人当月申请批准后,从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金待遇。
3、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满20年的,需一次性补满20年后,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待险待遇。
经办部门
市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市社保中心斗门办事处、金湾办事处
有关文件
1、《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珠府〔2007〕1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3、《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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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镇职工退休怎么算领取退休金
1、养老金资格认证
这是退休后领取退休金的一个凭证,所有退休的人每年都必须通过认证才会按时发放退休金,参保职工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退休证原件到居委会登记办理即可!
2、社保中断后如何补救
可以找一个可以免费代缴社保、公积金的公司代缴。
3、交不够年限,退休能不能把把钱取出来
到了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社保部门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4、累计10年领取地的决定条件是什么
必须先满足养老金领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累计10年领取地区的决定条件。比如你刚开始在深圳工作了3年,然后又去上海了,之后又回来了,只要累计在深圳缴纳满10年,就可以在深圳办理养老金领取。
5、缴的一样为什么到手的却不一样
因为退休金的计算不仅和你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余额有关,还和领取所在地的社保平均工资有关。比如,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是7086元,天津是4944元,在同等条件下,你在北京领取养老金比在天津多的多!
退休后养老金在哪里领取?
1、社保在户籍地的退休后当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北京,工作也在北京,养老保险也一直在北京缴纳,那么等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2、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工作在北京,养老保险一直在北京缴纳,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就可以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3、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临退休时工作在深圳,可是在深圳缴纳的养老保险不足10年,那么如果你在上一个工作地北京满10年,你就可以在北京办理养老金领取。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比如,你户籍在河北,在北京工作了8年,在广州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时候,每个地方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都不足10年,那你只能回户籍地河北办理养老金领取了。
5、多地缴满10年,在最后一个缴满年限地领取
根据福建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福建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于1995年底前参保人员)。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应的计发月数;
3、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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