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市公租房保障制度申请条件,这五类人群可申请
申请公租房保障,需要先取得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按照目前我市现行的《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准入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具体以下五种群体申请资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主城六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主城六区即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六个主城区);
2、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2019年为例,参照统计公报公布的2018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828元,也就是只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7828元的,就满足了收入条件)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二是新就业无房职工,要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主城六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
2、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
3、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经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4、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5、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三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主城六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
2、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即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低困证、低收入证)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四是外来务工人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
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3、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是外籍来哈务工人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外国人居留许可;
2、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3、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
4、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以上就是每种群体申请保障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结合家庭实际,对应进行申请。
申请流程
目前,我市采取“两审核、一登记、两公示”的申报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申请,也就是街道办初审、区级复审、市级登记,街道办及市级进行公示的办理流程。
简单说,就是申请人带好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街道办通过入户核实、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对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家庭信息提交市人口信息共享系统,对申请家庭住房、收入等信息进行比对。
符合条件的,在街道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然后报各区建设局;各区建设局进行复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媒体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向申请人发放《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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