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同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买卖过户及土地变更手续。
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费0.5元∕㎡交纳。
(9)土地使用权登记费、工本费按70.00元交纳。
根据规定,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如下的材料按程序到房产局办理:提供资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契税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的,需提供交易评估报告,复印资料。①、领3份房地产买卖契约,填写不签名,契约上面空白处需盖居间机构的公司章(或签名)。②、领取申报表填写出一个市场成交价(交房产证原件及身份原件)。③、交印花税,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具一票据交费,递回单(印花税按成价1‰交)。④、办理: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房产证配图纸2张,当面验证及签字按手印,出一个受理凭证即领证通知单,房产证原件收回。⑤、凭证,领契费、交易费、登证费收据,去交费。⑥、5个工作日后,凭领证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契税发票领取新房产证。
如果一方是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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