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可转入西安市,若户口已迁入西安市:根据市劳发〔2007〕214号《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西安居民医疗保险的对象有: (一)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三)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四)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所需材料: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同底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同一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 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地址:电子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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