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崇计划政策

留崇计划政策

lysxtv 2025-04-16 生活经验 101 次浏览 0个评论

一、总体目标

留崇计划政策

到2025年,围绕吸引1万名驻崇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留崇就业创业目标任务,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强化人才支撑,全力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努力营造人才在崇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推动人才总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驻崇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学年、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能人才;毕业5年内首次在崇左创业的驻崇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

1.对与我市重点企业(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下同)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崇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驻崇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及35岁以下的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按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分两次拨付,首次在崇左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后,再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2.对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崇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驻崇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生及35岁以下的高级工(三级),按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分两次拨付,首次在崇左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后,再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

1.对毕业5年内的驻崇院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2.加大对驻崇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金融支持,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毕业5年内且在崇左创业的驻崇院校毕业生,可以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4.设立创业担保基金。由江州区具体负责崇左市城区院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落实经办银行,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窗口。

对首次与我市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崇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或家庭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的驻崇院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可申请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或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按崇左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补贴面积不超过45m2。

鼓励和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和事业单位建设认定一批就业见习基地,每年安排驻崇院校毕业生到基地见习,并按政策规定给予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计划

1.全市每年拿出30个名额面向驻崇院校毕业生用于招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参照国家“三支一扶”政策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及补贴。

在空编情况下,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地乡镇事业单位,并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2.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每年拿出一定岗位面向驻崇院校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

3.对驻崇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自愿到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本、专科毕业生最高不超过 8000 元/学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留在崇左

爱上崇左

建设崇左

让我们一起为我市的发展注入新动力、新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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