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种病历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经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定点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含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填写,医保办审核盖章的《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1式2份;
2、相关病历资料(近三个月以上就医资料);
3、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不同特殊病种需要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查检验报告。
特种病历卡申请流程如下:
1、到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进行检查鉴定,鉴定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疾病;
2、患有以上特种病患者,医院收齐资料后统一交社会保险局审查确认;
3、确认后办理《特殊疾病卡》;
4、申办人只需在确认通过后到相应申办医院领取《特殊疾病卡》。
综上所述,办理特殊病种需要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门诊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1、需要有主任医师签名的疾病证明书一份;
2、准备好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拿两份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要医师填写签名,医保中心和参保人各一份;
4、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相片;
5、带好相关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特殊病种;
6、办理好后,到指定医院去电脑录入,就可以检查或者拿药。
特殊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
7、冠心病;
8、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9、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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