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沈阳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lysxtv 2025-04-16 生活经验 25 次浏览 0个评论

以下为沈阳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沈阳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办理材料

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结,所有权人提取本人公积金:《居民身份证》、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税收缴款书》及《税收申报表》(或契证)、本人公积金联名卡

不动产登记证已办结,所有权人提取本人公积金:《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及税收申报表》(或契证 )、本人公积金联名卡

所有权人配偶提取公积金,除上述要件外另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

二、办理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 年以上

单位欠缴公积金不超过 3 个月(含 3 个月)

三、办理地点及受理时间

办理地点:和平区抚顺路 64 号,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每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注:12:00-13:00 仅办理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咨询及受理业务;15:20 分以后暂停办理以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前还贷业务)

四、办理流程

Step1:排号

Step2:申请

Step3:携带材料办理

五、办理费用及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间:1 个工作日内

六、温馨提示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以非房屋交易形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房(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方式)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为非省直公积金缴存人,需提供其 1 年期公积金明细账页

提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办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的《居民户口簿》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由单位经办员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可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

以上信息来源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沈阳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

转载请注明来自嵩县网,本文标题:《沈阳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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