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根据查询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得知,成年低档缴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53%。
2、成年高档缴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7%,二级医疗机构82%,三级医疗机构68%。
3、学生儿童档参保人员(含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60%,40%,80%,20%。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成都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支付比例为20%。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四川省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四川省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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