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需要医院开证明吗

工伤停工留薪期需要医院开证明吗

lysxtv 2025-04-13 生活经验 70 次浏览 0个评论

工伤停工留薪期需要医院开证明。

工伤停工留薪期需要医院开证明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规定:

1、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有关规定确认。

2、 用人单位应当将确认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及工伤职工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期限书面告知工伤职工。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才能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3、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用人单位未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满或延长期满后,工伤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的证明和鉴定:

1、医院开工伤证明可以开医疗诊断证明和职业病诊断证明。在工伤鉴定和要求对方给予赔偿的时候需要用到这个证明。

2、工伤不是由医院进行认定的,而是由社保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所以涉及到因为工伤伤残而影响到了劳动能力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伤的认定。

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的一般是需要医院开证明书来确认工伤的,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停工留薪。各地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认程序差别很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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