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玉树自治区 北纬33.1,东经96.7
玉树县(玉树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南部,古为西羌之地,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地相通,东与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毗邻,简称玉树州。2010年4月14日晨发生两次地震,造成巨大破坏。另有同名诗词和花卉名称。
玉树藏族自治州(藏语:yul-shul bod-rigs rang-skyong-khul),位于青藏高原腹地,青海省南部。距省会西宁800km.北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邻,东与果洛藏族自治州相通,东南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毗连,南及西南同西藏自治区的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交界,西北角与新疆维吾尔玉树藏族自治州的藏族牧民自治区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接壤。东西长738公里,南北宽406公里。平均海拔[1]4000米以上,最高点6621米。是长江落差最大的标志点。气候高寒。[2]玉树藏族自治州总面积为26.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为25.27万人(1999年),其中藏族占97%。农牧业人口21.7万人。自治州首府驻玉树县结古镇。简称玉树州。
航拍的震后玉树2010年4月14日凌晨发生4.7级地震。随后,上午7:49分发生7.1级地震。截至4月20日下午17时,地震已造成2064人遇难,失踪175人,受伤12135人,其中重伤1434人。另外,地震造成1.5万户居民房屋倒塌,有10万户灾民需要转移安置,有些村落超过99%的房屋倒塌。
交通:
目前进入玉树可通过长途汽车或飞机。西宁汽车站每天有5班发往玉树的班车:早晨发2班,硬座车;下午发3班,卧铺车。全程16小时左右。玉树县结古镇机场已于2009年8月通航。
历史沿革
古为西羌地。隋朝前后为苏毗和多弥二国。唐时为吐蕃的孙波如。元朝归吐蕃等路宣慰司管辖,明末清初蒙古和硕特部入青海,控制玉树藏族各部头人,赠爵为诸台吉。清朝受青海办事大臣直接管辖。 民国时期设置玉树、囊谦、称多3县,县之下千百户制度因袭如故。
1949年10月,青海省人民解放军军政委员会驻玉树特派员办公处成立。1951年12月25日成立玉树藏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自治州。
经济概述
2009年,全州各族人民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按照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努力将各种机遇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现实生产力,随着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给玉树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注入了新的活力。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执著奉献、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取得了经济向好、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新成绩,使国民经济总体上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增长态势,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发展。全州地区生产总值达25478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8.1%(按05年可比价计算),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58271万元,增长8.1%;第二产业38764万元,增长2.9%;第三产业57752万元,增长17.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为7131元.
二、农业和畜牧业
2009年,由于风调雨顺,农牧业全面丰收,支农惠农政策全面到位, “稳粮、扩饲、增菜、推科技、建基地”的 农作物种植结构基本形成.农业总产值为(可比价)为189701.58万元,增长3.83%。当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8.23万亩,增长0.44%。粮食总产量19087吨,增长3.73%。
畜牧业生产重点围绕结构调整,规划引导,趋向市场。继续实施奶牛、牛肉、饲草料生产推广工作,推进“西繁东育”,和“自产自育”, 牲畜存栏恢复灾前水平。牧民定居点建设和畜牧业“五项工程”及种植业“七大基地”建设资金全部到位。全州成畜减损7.68万头只匹,减损率下降71.28%。出栏90.41万头只,出栏率达34.82%,多出栏0.48个百分点.其中:出售69.91万头只,商品率26.93%,年末存栏259.87万头只匹。年末各类牲畜中,能繁殖的母畜为133.99万头只匹,母畜比例51.56%.
2009年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其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再生产消费不断提高。据年报显示:全州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734台,动力40720千瓦;小型拖拉机2784台,动力43902千瓦;农用排灌机械18台,动力1070千瓦,农牧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生态治理和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生态移民建设成效显著。围栏草场面积累计达1958千公顷,人工种草面积累计78千公顷,年内灭鼠369千公顷。
造林绿化面积扩大,质量逐步提高。零星植树1974百株,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和植被再生效果明显。
三、工业
2009年,州委、州人民政府花大气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农畜产品开发,牦牛肉、藏系羊肉、乳制品的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推动了非公经济的有好有快发展。 实现工业总产值(现价)10007万元,增长7.8%,工业销售产值9860万元,增长6.2%,工业增加值4504万元,增长5.7%。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发电量9094万度,增长11.2%,原盐2900吨,增长16%,生产砖650万块,增长18.2%,鲜冻肉2200万吨,增长15.8%.流动资金周转次数为3.1次,比上年加快0.3次。
四、固定资产
2009年全州经济工作继续把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着力点,狠抓协调和服务工作,确保各类项目顺利实施。据统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9829万元,增长21.1%。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完成投资62369万元,增长5.7倍;第二产业5556万元,下降45.77%;第三产业101904万元,增长2.27%。按建设性质分:新建94193万元,扩建37744万元。
全州共有296个项目,同比减少35个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241个,同比减少12个;本年投产项目206个,同比减少56个;千万元以上的项目56个。
五、邮电通讯业
邮政、电信业迅速发展,其效益持续增长。据部门(行业)提供:邮政业务总量993.28万元,增长18.91%。电信业务总量5036.71万元,增长65.57%。
六、贸易、旅游业
2009年, 全州城乡居民购买力继续增强,物价总水平受全国大气候的影响,物价涨幅不一,国家出台积极的消费政策,“促消费、保增长”,货源充足,商品玲琅满目,使消费品市场呈现出活跃景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34万元,增长12.6%。其中:批发和零售销售额36127万元,增长12.84%,住宿、餐饮业零售额7273万元,增长12.2%,其它行业零售额3721万元,增长8.5%。
旅游业发展较好。游客人数达12.5万人(次),增长39.16%,旅游总收入6498.75万元,增长39.13%。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政府采取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09年地方财政 收入达5226万元,财政总支出为204669万元,增长21.67%。
2009年玉树州金融市场继续健康平稳运行,存款增长势头迅猛,贷款增长平缓。各项存款余额281960万元,增长50.05%,其中:企业存款余额32935万元,增长31.35%;储蓄存款430208万元,增长55%。各项贷款余额34586万元,增长24.42%,其中:短期贷款20911万元,增长10.1%;中长期贷款13675万元,增长55.4%。全年累计现金收入553404万元,增长44%,现金支出681252万元,增长48%.
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事业
2009年是玉树民族教育事业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内涵为支撑,努力推进“科教兴州”和“人才强州”战略,“两基”成果不断巩固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突出成效的一年。全州各级各类学校192所,在校学生67178人,其中藏族在校生66387人,占在校生数的98.8%。全州小学166所,在校生48944人;其中九年制学校12所,初级中学6所,完全中学3所。初中在校生14257人,高中在校生2127人;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1193人。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657人。全州各级各类教职工总数2593人,其中专任教师2268人,代课教师1049人。
“两基”工作方面。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6%,初中阶段升学率86.1%,青壮年非文盲率98.7%。“两基”人口以乡镇为单位覆盖率达到65%。
2009年全州参加高考生986人,高考上线达384人,录取率为39%,其中二本以上录取91人,录取率为10%,三本及专科录取293人,录取率为30%。
落实省、州级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5471.8万元,58271名中小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落实贫困生助学资金27.1万元,2496名中小学生得到资助。
2009年,玉树州卫生工作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力度,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有卫生机构81个,拥有病床710张(套),从业人员98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86人,执业医师299名,助理医师498人,个体诊所(在册) 66家,从业人员123人。
2009年,全州鼠防检测面积达52500公顷,灭獭面积达到31000公顷。建立健全了全州常规免疫报告,其报告率达100%。完成了麻疹、脊灰、百日咳、白喉、乙肝、破伤风抗体水平检测血清采样工作。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结核病控制项目覆盖率达100%。
2009年,全面建立“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其参合人数达264068人,参合率为86.2%。
文化艺术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电视普及面逐步扩大,收视效率不断提高。据统计:广播台1个,电视接收转播站7个,收听广播人口为28.69万人,覆盖率83.56%,收看电视人口为26.25万人,覆盖率78.78%。
2009年,活跃农村文化为抓手,努力打造文化品牌,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实施。建设“农家书屋”31个,配发图书共36844本(册),影像资料4610盘。争取直播卫星接收设备3471台、电视机400台、DVD机60台,配发五个县12座寺院,“户户通”达到2800户。体育健身及娱乐文化活动日趋活跃,丰富多彩。“扫黄打非”成效显著。藏语广播电视新闻采编3600余条,摄录文艺节目2190多条,累计播出时数2098小时。
深入实施“科技兴州”战略。2009年申报科技项目25项,获得无偿配套资金达95万元。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环境保护
2009年(据州计划生育局提供),人口出生率13.2‰,死亡率4.3‰,人口自然增长率8.9‰;人口统计(州公安统计年报显示)年末总户数105895户,总人口(常住)为357267人,在总人口中,藏族人口为344870人,占总人口的96.5%;汉族人口为10770人,占3.01%,回族人口为988人,占0.27%;其他民族704人,占0.19%。
全州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35.27元,增长7.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31.71元,增长8.5%。各部门以“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工作,全州享受城镇居民低保人数为10019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并得到落实,享受低保人数为36300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五保户生活有了实质性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州共有五保对象5915人,年供养标准为1500元/人,其供养资金全部到位;共确定廉租住房2867户;优抚对象2628人和2008年城镇退役士兵13名得到妥善安置,全州制挂门牌21195枚。
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2009年,全州稳定脱贫人口达9677人净稳定脱贫人口1914人,尚有贫困人口96389人,因灾返贫只有1152人;已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总投资4455万元,覆盖全州37个村6815户,受益人数达32603人。
2009年,全州单位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总体呈现双增态势,年末从业人员15876人,增长12.9%,劳动工资58690.2万元,增长9.3%,年平均工资为36968元。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扩面工作,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8276人,养老保险人数5668人,事业保险人数6785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6810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有684人。
行政区划
下辖6县:玉树县(结古镇)、杂多县(萨呼腾镇)、称多县(周筠)、治多县(加吉博洛格镇)、囊谦县(香达镇)、曲麻莱县(约改镇)。
旅游资源
玉树州旅游资源极其丰富,以藏传佛教文化为代表,主要有: 结古镇中心广场格萨尔王铜像,高22米,是全国最大的格萨尔王铜像。 结古镇的结古寺、文成公主庙、新寨玛尼石堆。 称多县的竹节寺、当卡寺、多干寺。 囊谦县的尕尔寺,囊谦县虽然偏僻,但却是青海省寺院最为密集的县城,拥有各派佛教寺院无数。
玉树地震
据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北京时间2010年04月14日07时49分许,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北纬33.1,东经96.7)发生7.1级地震,震源深度14千米,属浅源地震。2010年04月18日,震源深度由33公里修改为14公里,但仍属浅源地震
据央视《朝闻天下》报道,震中在县城附近,县城多数土木结构房屋已倒塌,目前已有人员伤亡报告。据悉,当地多数人尚未起床,伤亡较为严重。
另外,这次地震震前两个多小时还发生了一起4.7级地震,震后也发生了一次4.8级地震。
截至4月19日晚22时,玉树地震遇难人员已达到2039人,失踪195人,受伤12135人,其中重伤1434人。
全国哀悼
国务院决定,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玉树地震对虫草的影响
一直有着“软黄金”之称的冬虫夏草(以下简称虫草)是很多投资者眼中的宠儿。行业人士预计,作为虫草主产地之一的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生地震,会让这一名贵中药价格小幅上涨。
“现在做虫草跟做股票一样,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对价格产生很大的影响。”4月14日,成都虫草经销商苏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玉树地震肯定会让经销商产生价格上涨的预期。2008年汶川地震后,虫草的价格就出现了上涨,只不过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年价格并未呈现大幅上扬。
玉树州同时也是川贝的主产区之一。汶川地震后,川贝和虫草一样,价格也出现了上涨。吴涛对记者表示,川贝和虫草不一样,主要靠人工养殖,震后川贝只能从头开始种植,而其生长期长达3年,短时间内很难复原,需求肯定会导致价格上涨。不过吴涛认为,当价格过高时,患者会改用其他替代药材。由于现在川贝的价格已因西南旱灾达到高点了,因此抬升的空间有限。
[编辑本段]词语解释
玉树
1.神话传说中的仙树。 唐 李白 《怀仙歌》:“仙人浩歌望我来,应攀玉树长相待。” 金 元好问 《幽兰》诗:“钧天帝居清且夷,瑶林玉树生光辉。”
2.用珍宝制作的树。《汉武故事》:“上( 汉武帝 )于是于宫外起 神明殿 九间……前庭植玉树。植玉树之法,葺珊瑚为枝,以碧玉为叶,花子或青或赤,悉以珠玉为之。” 北周 庾信 《谢滕王集序启》:“ 甘泉宫 里,玉树一丛, 玄武阙 前,明珠六寸。” 宋 欧阳修 《汉宫》诗:“玉树人间老,珊瑚海底生。” 宁调元 《偶成》诗:“铜驼寂寂迷衰草,玉树依依恋夕阳。”
3.槐树的别称。《三辅黄图·汉宫》:“ 甘泉谷 北岸有槐树,今谓玉树。” 唐 刘餗 《隋唐嘉话》卷下:“ 云阳县 界多 汉 离宫故地,有树似槐而叶细,土人谓之玉树。”
4.美丽的树。 唐 宋之问 《折杨柳》诗:“玉树朝日映,罗帐春风吹。” 元 萨都剌 《望金陵》诗:“春风玉树留歌韵,暮日青山立画屏。” 清 刘献廷 《斐园松》诗:“白玉堂前绿玉树,横空百尺寒飕飀。”
5.白雪覆盖的树。 唐 李白 《对雪献从兄虞城宰》诗:“庭前看玉树,肠断忆连枝。” 元 萨都剌 《钓雪图》诗:“村南村北人迹断,山前山后玉树迷。” 清 金人瑞 《对雪次韵》:“玉树诚堪爱,冰肌已久夸。” 瞿秋白 《赤都心史·兵燹与弦歌》:“[赤旗]时时招拂,荡漾着四周霜枝玉树间的晨光。”
6.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言语》:“ 谢太傅 问诸子侄:‘子弟亦何预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 车骑 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阶庭耳。’”后以“玉树”称美佳子弟。 唐 杜甫 《题柏大兄弟山居屋壁》诗之一:“叔父朱门贵,郎君玉树高。”《二刻拍案惊奇》卷三:“那翰林生得仪容俊雅,性格风流;所事在行,诸般得趣,真乃是天上谪仙,人中玉树。” 郁达夫 《迟桂花》:“可是我那年老的母亲,却仍是雄心未死,还在想我结一头亲,生下几个玉树芝兰来,好重振重振我们的这已经坠落了很久的家声。”
7. 南朝 陈后主 所作歌曲《玉树后庭花》的省称。 唐 李商隐 《陈后宫》诗:“寿献金茎露,歌翻‘玉树’尘。” 元 孙周卿 《蟾宫曲·自乐》曲:“低歌‘玉树’,烂醉金钗。” 清 纳兰性德 《梦江南》词:“遗踪陌上有铜驼,‘玉树’夜深歌。”
[编辑本段]花卉名称
基本信息
玉树又名燕子掌、景天树等,为景天科、青锁龙属植物。喜温暖干燥和阳光充足环境。不耐寒,怕强光,稍耐阴。土壤以肥沃、排水良好的沙壤土为好。冬季温度不低于7℃
繁殖
常用扦插繁殖。在生长季节剪取肥厚充实的顶端枝条,长8-10厘米,稍晾干后插入沙床,插后约3周生根。也可用单叶扦插,切叶后待晾干。再插入沙床,插后约4周生根,根长2-3厘米时上盆。
栽培
每年春季需换盆,加入肥土。燕子掌生长较快,为保持株形丰满,肥水不宜过多。生长期每周浇水2-3次,高温多湿的7-8月严格控制浇水。盛夏如通风不好或过分缺水,也会引起叶片变黄脱落,应放半阴处养护。入秋后浇水逐渐减少。室外栽培时,要避开暴雨冲淋,否则根玉树开花部积水过多,易造成烂根死亡。每年换盆或秋季放室时,应注意整形修剪,使其株形更加古朴典雅。
1.栽植 采用盆栽。玉树早春开始生长前进行栽植或土盆换土。盆土要求疏松、肥沃、排水良好。一般选用腐叶土或泥炭土2份,园土2份,粗沙3份,石灰石砾1份,或腐叶土、园土、粗沙各3份,加骨粉、草木灰各l份充分混合的培养土作盆土。使用前盆土要进行消毒。消毒方法,一足l立方米培养土喷洒400- 500毫升福尔马林溶液(含40%甲醛),拌勺后用塑料薄膜覆盖密闭2-4小时。揭开薄膜晾3-4天,待药液挥发后再使用;二是将培养土放入容器内蒸,进行加热消毒。蒸时培养土需有一定的湿度,加热温度80℃,蒸2小时。经过7天后再蒸1次。晒干后即可使用。栽植前,盆底要放一些碎瓦片、碎砖块,以便排水,并剪掉病虫根、烂根。待剪口晾干后再栽植。栽植后忌立即浇水,应进行遮荫或放在背阴处,经过4-5天后再浇1次透水,并逐渐增加光照。当盆土中根系长满、出现排水透气性不良时进行换土,有条件的最好每年换1次盆土。
2.光照与温度 玉树生长适宜温度20 - 30℃。春、秋季为适宜生长期。夏季高温时要进行遮荫或放在树荫下,避免强阳光直射。温度超过38℃时生长缓慢或进入短暂休眠。冬季应入温室或放在室内向阳处,室温保持7- 10℃,最低不能低于5℃。如果低至0℃以下时会受冻死亡。生长期除夏季炎热时需遮荫外,均应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
3.浇水与施肥 玉树生长期每2-3天浇1次水,但不能使盆土过湿,更不能积水。夏季炎热时要严格控制浇水,加强通风,否则易引起落叶。冬季要减少浇水,盆土以稍干燥为宜。生长期要施追肥,一般每月施2~3次腐熟稀薄的饼液肥。在换土或植前应施足基肥,腐熟的有机肥,如鸡粪、鸽粪、骨粉、大粪尿和各种饼肥均可加入培养土内作基肥。为保持株形丰满,肥水不宜过大,以免引起徒长。
病虫害防治
主要病害有炭宜病和叶斑病危害,可用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喷洒。室内通风差,茎叶易受介壳虫危害,用40%氧化乐果乳剂1000倍液喷杀。
不用打理太勤快就是。别浇水太多,施薄肥。
[编辑本段]玉树县景点
晒经台:晒经台就是离玉树县结古镇约30公里的通天河畔的一块磐石,石面漆黑如墨,上面似乎有隐隐约约的字迹。
民间传说曾有一位中原高僧西天取经路过这里,却不幸失信的他被神龟所惩罚掉入河中,脱险后将浸湿的经文摊开于河岸的磐石上晾晒,等经文晒干收起时,不慎把《佛本行经》的经尾给沾破了,所以,在浩如烟海的佛经经卷中只有《佛本行经》至今残缺不全,而大磐石上却字迹犹存。后人便将这块磐石称为晒经石
藏娘佛塔:藏娘佛塔位于通天河南岸玉树县仲达乡歇格村桑周寺,距乡约40公里。2001年6月25日藏娘佛塔及桑周寺被国务院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藏娘佛塔是由藏传佛教后弘期初期的代表人物之一,著名佛教画像、造塔等权衡制度的制定者(上述权衡制度也收录在《大藏经●丹珠尔》)中孟德嘉纳(又称尼德加那)于北宋天圣七年(1030年)设计并主持修建的。因此,该塔可称为标准藏传佛教塔的实物样本。被后世藏传佛教宁玛派(红教)、萨迦派(花教)、噶举派(白教)、格鲁派(黄教)等各派著名法王、大师共认为是藏传佛教塔之精华。与尼泊尔的巴耶塔、西藏的白居塔共称为世界著名的三座藏传佛教佛塔。《大藏经●丹珠尔》外,藏汉许多史书如《德吾史部》、《娘氏志》、《青史》、《红史》、《汉藏集史》(世界史)、《西藏王统记》等五十多部史著中均有记述。
热水沟:热水沟位于巴塘乡杂沟,沟内毛枝柳和百里香杜鹃花满山遍野,灌丛草甸间溪水轻流,更为稀奇的是这里有治疗各类疾病的高原温泉。这里既是渡假的好去处,又是休闲、疗养的好地方。距结古镇约39公里,距在建玉树巴塘民用飞机场22公里。
热水沟是以高原垂直生态自然景观特征的旅游资源富集区,与沟外的巴塘草原共同构成本区最具开发潜力的旅游景区。
当卡寺:该寺由岗拉寺僧人巴洒当西创建于12世纪中叶,兴盛时有700多僧侣。该寺活佛佛号为都毛秋杰,已传 18世。本世秋杰 活佛佛位高,享有很高的名望,现任青海省佛协常务理事、玉树州佛协副会长、州政协委员、玉树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1958年前,建有48柱经堂1座、60 柱佛殿1座、僧舍80余间,有僧侣199人。现建有80柱大经堂1座、20柱小经堂1座,还建有佛像、怙主殿、讲经院和100多间僧舍。寺内共有释迦牟尼佛像、莲花生大师像、蒂洛巴、纳若巴、玛巴和米拉日巴等噶举派始祖以及祖婆阿斯秋吉卓玛等护法神像。
传统法会或庙会有藏历11月23日至30日的“祖婆护法神”供养法会和6月1日至10日的初十供轮法会。
隆宝滩自然保护区:隆宝滩自然保护区位于玉树藏族自治州首府结古镇西南约 80多公里的地方。这是一个长约10公里,宽约3公里的狭长沟谷地带。谷地玉树县隆宝滩自然保护区两边是高耸对峙、起伏连绵的蘑菇状山峦,两山之间,是大片广阔平坦的沼泽草甸,自然环境宁静而幽雅。
隆宝滩:海拔高度4200多米,这里气候寒冷,生境潮湿,雨量充沛,溪流迂回,沼泽遍地,属于典型的沼泽草甸和高山草甸区。在滩的中间,众多的小泉,纵横迂回的溪流,星罗棋布的沼池把草滩切割成无数大大小小的沙洲和孤立的“小岛”,所以野兽无法靠近。岛上生长着各种丰美的水草,小岛周围的沼池、溪流中还有许多两栖爬行动物,以及软体小动物等。这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为鸟类的栖息繁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而,每年春夏之际,许多珍贵的候鸟,如黑颈鹤、斑头雁、棕头鸥等纷纷飞到这里繁衍后代。尤其是被列为我国一级保护动物的黑颈鹤,每年都成群成批地飞到隆宝滩栖息生活。据统计,我国仅有的百余只黑颈鹤中就有四十多只集中在隆宝滩。
黑颈鹤属于鸟纲鹤科候鸟,是鹤类中极为罕见的一种。它身体高大,形态优美,羽毛色调和谐,显得典雅动人。黑颈鹤身高均在1米以上,脚长约20多厘米,头顶为赤红色,全身基调为灰白色,只有颈、颊和飞羽呈黑色,故称黑颈鹤。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文秘、建议提案、政务公开、督查、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宣传、保卫、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委机关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法规处。负责全委法制工作,并对全省本系统法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拟订有关立法计划建议,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其他部门送委审查或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协调工作;负责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制监督、行政应诉和普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信用体系建设、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并制订相关综合性政策;承担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研究室。起草重要政策、文件和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参与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组织全委系统的调查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指导委属研究机构工作;承担委学术委员会、委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研究制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综合性产业政策、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负责规划的立项、论证、衔接、审核审批、评估调整等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中长期规划编制;参与研究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参与城乡规划审查、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和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省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办公室、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国民经济综合处。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监测预测,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平衡进出口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政策评估;拟订并协调省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省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和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综合体改处。研究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制订中长期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组织制订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税收、物价、金融、保险、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问题,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改革和综合协调管理;承担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省重大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负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提出省财政性资金投资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牵头编制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全省代建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城建、政法、驻浙部队、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申报工作;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牵头编制全省经济适用房建设指导性计划;按分工承担使用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负责与央企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工作;承担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省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基本建设综合办公室(省重点办)。负责全省基本建设的综合管理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研究提出有关管理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限额内及省级单位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批;指导和协调全省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核定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的招标发包方式和范围,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审定颁发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价格和收费标准以及建设指标参数;研究提出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政策投资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和政府投资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估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及重点工程的工程监理管理和监督;承担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实施国家《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引导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导向;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备选项目;负责审批、核准和上报国外贷款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参与安排利用外资新方式的试点项目;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对外资转让项目的核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项目及安全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开发区的规划、新设、扩区和升级,做好世界500强企业和重大外资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省内企业赴境外开发和并购资源、能源和高新技术类项目;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组织国际经济交流活动。
(十)省“长三角”合作办公室(地区经济处)。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审查;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提出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计划。参与编制基础测绘计划;参与土地利用、开发区(园区)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组织研究生态补偿机制政策和试点;负责组织欠发达地区挂钩帮扶工作和帮扶资金安排;负责安排重点流域环境治理项目以及国家和省补助资金计划;指导省内外区域合作与地区协作,组织推进“长三角”经济社会合作与发展工作,并负责有关规划与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参与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和实施,参与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矿山整治规划审查;组织水资源综合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编制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各市编制产业集聚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政策意见;牵头编制产业集聚区建设重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建议;负责各市产业集聚区的检查考评工作;承担省长三角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产业集聚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发展处(农区办)。研究分析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布局、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衔接平衡农口行业、部门和小城镇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公共建设投资计划及政府投资计划;审核、审批农口行业建设项目;负责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负责安排农林水产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全省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组织农业区域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参与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审查、管理和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全省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
(十二)交通运输处(基础产业处)。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改革和政策;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运、民航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审核专项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核准交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交通(含铁路)项目专项投资安排意见;审核下达全省交通(含铁路)建设投资计划;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负责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组织交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协调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衔接编制下达年度前期工作推进计划和项目审核报批;研究、协调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履行铁路地方管理事权;承担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部联合协调机制、省沪杭磁悬浮交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产业发展处。研究提出石油化工、中西医药、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建材、机械、汽车、船舶、轻工、纺织、烟草等产业的发展战略,制定相关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产业总量平衡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工业各行业国家和省级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申报和核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推进省重大工业项目的前期和建设,制订省重大工业项目年度计划;参与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全省乙烯、炼油、稀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制订全省黄金、农业生产资料、卷烟、食盐年度生产计划;负责协调、平衡省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各类园区、重大产业基地(集聚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承担省稀土开发应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高技术产业处。综合分析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信息化的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的重大项目;参与做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资金,参与科技三项费用的计划管理和合理配置;组织开展全省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承担省微电子产业发展暨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海水利用、环境保护项目,负责安排国家和省资金补助计划;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承担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社会发展处。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省社会发展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年度评估;负责申报争取国家支持的有关社会发展项目;安排限额以内及省级单位社会发展项目,以及预算内切块资金和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新建、扩建、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承担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红色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服务业发展处(经贸流通处)。研究提出全省服务业、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全省服务业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编制和实施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服务业(不含金融、文教体卫、旅游、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负责服务业项目和流通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布局和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服务业、现代物流、内外贸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省粮食、棉花、食盐及重要物资的宏观调控,指导、监督其收储、轮换和投放,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国家储备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我省成品油(含燃料油)、化肥、农药等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和计划管理,负责全省重要家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指导性年度计划;承担省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财政金融处。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证券、保险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我省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价格运行情况,参与制定价格政策,协调解决价格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省投融资政策研究与项目信息发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研究编制全省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核、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各类股权基金的管理;牵头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股权投资基金的审核、申报,负责创业投资机构的备案监管工作;协调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省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 (十九)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研究提出省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政策和立法建议;组织开展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执行国家、省的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对国家和省出资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规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国家和省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督对稽察单位整改落实。
(二十)城乡体改处。负责统筹城乡发展中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提出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的对策建议及相应的措施;组织、协调、指导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中心镇培育工作;研究城镇化推进机制、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省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社会体改处。指导和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医药卫生、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相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协调县级以上、指导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集中采购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参与教育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省对口支援办(对口支援处)。负责全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和兵团农一师、西藏那曲地区、青海海西州等方面的日常工作,提出对口支援规划、资金筹措计划以及分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计划等建议;负责与受援地区衔接落实具体工作;牵头编制援建总体规划及指导其他援建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综合协调省级部门和地方的对口支援工作;衔接和落实援建资金;检查考核各地援建计划实施进度与工作情况,统计、报送相关信息;协调联系前方指挥部;承担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省海经办(海洋经济处)。负责并协调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推进及实施工作;负责《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牵头研究提出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海岛开发开放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海洋经济有关专项规划,牵头负责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牵头编制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和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海水淡化等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资源开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海洋开发项目,参与涉海项目审查;负责检查考核国家和省政府发展海洋经济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省海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四)计划财务审计处。负责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与执行,研究提出委机关预算计划体制改革意见;负责委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和专项资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并监督检查;负责委属事业单位预算经费、决算审核汇总工作;负责实施所属企事业单位法人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委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二十五)人事处。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委管、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劳动人事工作。
(二十六)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七)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八)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检查本部门及委管委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部门及委管委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本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本部门监督检查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二十九)综合规划处。研究起草有关全省能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全省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全省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开展能源对外交流合作,协调省外、境外能源开发利用,会同审核能源对外重大投资项目;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和能源节约相关政策的制定;按照分工提出能源项目的年度专项拨款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计划并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信息、会议组织、电子政务等工作。
(三十)电力与新能源处。组织拟定电力、电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体制改革;审核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规划,按规定权限和分工,核准、审核上报火电、核电、热电联产、电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年度专项拨款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基金计划;负责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审批限额内项目的总体设计、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承担项目考核、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提出核电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参与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三十一)煤炭石油天然气处。组织拟订煤炭、成品油、天然气发展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相关体制改革;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核准、审核上报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项目年度专项拨款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基金计划;负责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项目建设管理,审批限额内项目的总体设计,审批限额内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限额内项目的初步设计,承担项目考核、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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