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
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
法律分析:安置房买卖合同属于一般买卖合同,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即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转载请注明来自嵩县网,本文标题:《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