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步骤如下:
1、农户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交村级组织审查;
3、村级组织审查通过,报送乡镇政府;
4、乡镇政府组织部门联审,出具批准书;
5、乡镇政府实地审查,农户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
6、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验收,通过的农户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家庭无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积低于当地标准;
3、申请人有合法稳定的住房建设资金来源;
4、申请人承诺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房屋;
5、申请人所在村庄有足够的宅基地指标和用地资源。
综上所述,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步骤包括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村民小组讨论并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政府审查、实地审查、建房完工后验收,并最终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浙里办6.22.2
有户无房申请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浙里办的部门导航进行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使用浙里办进行申请1、点击部门导航
进入到浙里办界面,点击部门导航。
2、点击省生态环境厅
进入到界面,点击省生态环境厅。
3、申请即可
最后进入到界面,点击农村宅基地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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