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办理葫芦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满足以下规定:
1.职工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
2. 已经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借款人,符合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3.借款人月收入:公积金缴存基数加上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个人)。配偶没有缴交公积金的需由银行出具近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单(上有明确工资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记入家庭月收入。
4.2015年1月1日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根据账户余额计算
1、如果购买的是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套房,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的,将按2万元计算。 2、若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或公有现住房,又或者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二、根据房子的价格计算 这种方法与商业贷款的额度计算差不多,就是贷款额度是房子总价的一定比例,不过到底能贷多少,银行会综合购房者的贷款资质和公积金缴纳等情况确定。 1、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子总价的8成,这个额度主要针对的是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2、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子总价的7成,用于购置第二套或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