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需缴满十个月。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女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苏州市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只享受产前检查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最好查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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