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出台意见解决用工单位不落实住房公积金问题

亳州出台意见解决用工单位不落实住房公积金问题

lysxtv 2025-05-11 热点资讯 26 次浏览 0个评论

日前,亳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解决用工单位借各种理由不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

亳州出台意见解决用工单位不落实住房公积金问题

《意见》规定,各用人单位要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列入劳动合同条款,并为在职职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据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人社局修改完善原劳动合同文本,将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作为合同必备条款正式写入新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的同时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标志着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在“五险”基础上又添“一金”,形成“五险一金”,有效扩大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意见》同时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既维护了就业者合法权益又减轻企业负担。

《意见》明确,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鼓励、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意见》强调,对本区域内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公积金缴存单位2400余家,缴存职工近13万人。《意见》的出台,对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发挥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需要根据多个条件来确定,条件有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的方法具体如下:

按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需要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购买首套住房的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房价款20%的首付款,也就是贷款额度不能高于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需支付不低于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其次,职工家庭购通过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不能再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

按还贷能力计算: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另外,若借款人已婚,可以使用配偶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账户余额计算: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部分城市规定的余额的倍数不同,所以可申请的额度也会有不同。

按最高限额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若借款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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