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产过户手续该怎么办理

广州市房产过户手续该怎么办理

lysxtv 2025-05-09 热点资讯 48 次浏览 0个评论

二手房过户流程主要有以下四步:

广州市房产过户手续该怎么办理

一、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二、卖方有贷款未还清: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三、买方贷款购房: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四、买卖双方均有贷款: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卖方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买卖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房产证办理过户所需时间:

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

二手房过户所要缴纳的费用:

交易税费共涵盖8个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

1、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为1.5%和1%。

普通住宅征收比率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具体征收比率: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首套1%、二套3%);90至140平普通住宅(首套1.5%、二套3%);别墅等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4%)。

2、营业税:税率为5.5%。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3、印花税

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

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承担。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退还。

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此类税种的征收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注意:资金监管对二手房卖家和买家都有好处,它由独立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银行)出面,保障双方利益,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从而起到降低二手房交易风险的作用。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无《房产证》的物业如何办理过户?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包括以下程序: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该阶段需要递交: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7、项目地形图

二、规划设计阶段包括一下步骤: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三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

3、最后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颁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四、领取《施工许可证》

扩展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百度百科—项目建设

房改房过户详细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二楼)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2楼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 (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我们说的上市证。 6、到这步后,已经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 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 ----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 ----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应全额归原产权人。 ----D、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需要缴交什么费用? ----1、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的,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原产权单位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向原产权单位交纳; ----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征收税费,但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 ----4、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何种公有住房不得出售、交换及赠与? ----下列已购公有住房不得上市: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在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 ----4、违反产权人与原产权单位购房约定的; ----5、国家、省、市规定不能上市的。 ----F、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的各项注意事项 ----1、经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核准; ----2、按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租赁登记手续; ----3、出售以标准价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时,卖方应在办理交易确认后30日内,把出售中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基金专户,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交易双方应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5、原产权单位应自收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办理交易手续; ----6、逾期不答复或不办理交易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已购公有住房中超过本人职务住房面积分配标准部分,已按市场价购买的,出售时该超标部分免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8、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产权人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9、以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20%交回原产权单位,纳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10、已购公有住房相互交换,或者与商品房、私房交换的,按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评估价格计价,并按规定缴纳有关交易税费; ----1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后,原产权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享受按福利优惠政策分配、租住、购买公有住房。 ----G、买卖房改房的各项程序 ----1、房改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前需先如实填报《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由原产权单位核对有否违反购房约定。如属出售的,由原产权单位加具是否购买的意见,并提交下列材料向市房改申请办理上市核准手续; ----①、《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一式六份; ----②、《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换、赠与的,必须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③、《广州市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④、产权人身份证。 ----2、出售、交换程序 ----①、序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②、持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③、产权人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交易过户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交纳有关税费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把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由市房改办核准并开具证明后,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证》; ----3、赠与程序 ----①、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②、到公证处开具《评估介绍信》后,持《评估介绍信》、《房地产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估价所估价,并持市房地产估价所出具的有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③、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公证文书到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赠与登记手续,交纳有关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4、抵押程序 ----①、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市房地产登记所按规定办理填表申请、查档入册、收入缴费、权利确认、缮证发证等抵押登记手续; ----5、出租程序 ----①、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房屋所有地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②、房改房上市经广州市房改办核准后,均应按有关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类别办理相关的交易过户、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等手续; ----H、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后的安排? ----1、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抵押额应依照有关规定扣除各项税费后设定,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2、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及第七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 ----3、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第七及第十二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 二、房改房上市收费一览 ----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需缴税费 ----卖方: ----1、按房屋售价的0.5%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房屋售价的0.05%缴交印花税; ----3、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 ----4、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 ----1、按房屋售价的0.3%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房屋售价的0.05%收缴交交易手续费; ----3、按房屋售价的3%缴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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