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重庆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lysxtv 2025-05-05 热点资讯 96 次浏览 0个评论

1、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重庆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2、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3、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0元、300元和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和55%。

重庆新生儿办理社保所需材料

(1)参保范围和时间: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独立参保,独立参保的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年9月30日。

(2)参保方式: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办理需提供新生儿的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3)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根据规定,6月30日之前申报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一档60元,二档150元;超过6月30日申报的,需缴纳个人部分和补助部分,一档340元,二档430元。

(4)待遇享受: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去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错过参保缴费期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办理流程:

1、妈妈们带着户口本,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页、新生儿页 前往居委会填表。

2、妈妈们带着户口本,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页、新生儿页、居委会填写的申请表 前往所在街道,打印缴费通知单据。

3、妈妈们拿着缴费通知单去银行缴费(几乎所有国有银行都可以,可具体问下居委会,他们会告诉你的,并且问下居委会缴费后是等待医保卡还是去取用临时医保卡这些琐事)费用应该是1年9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具有重庆户籍的新生儿参保有2种方式,一是独立参保,这种方式需在其出生90天以内办理并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二是随母亲参保,若母亲当年已经参保,则新生儿出生当年发生的(从出生之日起)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享受时间截止当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关于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 》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16〕4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现就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个体参保人员,非本人主观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缴费的,在当年4月底前足额存款到代扣代缴银行账户并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银行代扣代缴时,参保人员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含银行扣取年费后造成不足的),但在3个月内足额存款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出具计划,代扣代缴银行直接扣款,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人员在代扣代缴银行存在多个账户,误缴款到非代扣代缴账户或代扣代缴账户银行卡挂失补办导致账号变更,代扣代缴不成功的,3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银行账户变更并完成足额补缴的,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四、由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环节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代扣代缴不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按计划足额补缴后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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